浅析化妆品质量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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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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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化妆品质量的法律监督一、国内化妆品质量现状(一)重金属含量超标化妆品中含有过量的铅、汞[1]汞是化学元素,俗称水银。是在常温、常压下唯一以液态存在的金属,汞在常温下即可蒸发,汞蒸气和汞的化合物多有剧毒。1]、砷等重金属元素,消费者长期使用,会损害健康。一些化妆品为了加强增白效果,使用含有汞、砷的原料作为增白剂,导致重金属的严重超标。(二)微生物指标超标化妆品中常见的超标细菌种类有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三)洗发水沐浴露的原料劣质目前化妆品流通方式多样,一些生产者自己配置的化妆品流向市场,此

2、类产品,大多包装精美,色泽鲜艳,原料劣质。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危害。(四)标签标识不规范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等标准的要求,化妆品标识上应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产品标准号、生产和卫生许可证、净含量及使用说明等情况。但是每次抽查中,都有大量的标签不合格产品,如:无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号。(五)“三无”洋品牌大行其道近年来进口化妆品很受女士们的欢迎。但这类化妆品大多是外文,没有中文注释,有的只贴着一个简易的中文标签。甚至还有一些逃过了层层质量和卫生检验的“水货”化妆品,没有任何质量保证。二

3、、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危害(一)皮肤增白霜中的重金属的危害许多色素化妆制剂含有无机汞盐和氢醌等有毒的化学药品,这类化学药品被吸收后,在体内积聚,会引起色素沉着、皮炎、脱发、肾损伤等危害。(二)指甲化妆品可引起感染和过敏反应未经有效消毒的修指甲工具可以给顾客带来多种多样的病毒,如乙肝和丙肝。而指甲油中含有的甲醛[2]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甲醛在室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就有不适感,大于0.08m³的甲醛浓度可引起眼红、眼痒、咽喉不适或疼痛、声音嘶哑、喷嚏、胸闷、气喘、皮炎等。2]易引起过敏反应。(三)

4、激素[3]激素:导致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积,毛囊炎,甚至引起内分泌紊乱。3]化妆品毁容有的人使用含有激素的物品以求"速效"。殊不知那些掺有激素成分的化妆品,经常使用,不仅会影响美容,而且会对健康产生危害。特别是一些含有激素的软膏多次使用会使肾上腺功能受到抑制,造成内分泌紊乱。还有可能引起月经不调、色素沉着等不良反应。(四)化妆品皮炎化妆品是化学合成品。它既有对人体保护和美化的功能,也会挥发出各种有害物质,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中加入的除臭、祛斑和防晒等成分对人体皮肤有较大的刺激作用,有的还会引起皮肤水肿、瘙痒、斑疹等“化妆

5、品皮炎”。另外一些变质的化妆品中微生物滋生,造成化妆保养品的细菌污染,也会给皮肤带来炎症。三、化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一)化妆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超范围经营现象普遍。目前,除了商场超市、药店、化妆品专卖店销售化妆品外,美容美发店、洗浴中心等经营场所,都在擅自搭售自制的或者进购的化妆品,普遍存在着超范围经营。2.虚假宣传广泛存在。许多化妆品生产厂家为了吸引顾客,纷纷打出了各式各样的宣传口号,如“特效、一洗白、抗皱”等宣传用语,更有商家利用“独特矿物活性因子”、“纳米金[4]纳米金指金的微小颗粒,其直径在1~100

6、nm,具有高电子密度、介电特性和催化作用,能与多种生物大分子结合,且不影响其生物活性。由氯金酸通过还原法可以方便地制备各种不同粒径的纳米金,其颜色依直径大小而呈红色至紫色。4]”等高科技概念误导消费者。3.产品销售价格混乱。一方面是销售价格虚高。一瓶精华零售价格在600元左右,而其成本仅为人民币二三十元。另一方面存在地域价格。同一品牌的化妆品在不同的商场有400多元的幅度差。4.“傍名牌”现象突出。一些不良商家借助他人的知名字号或商标的市场信誉,搭便车,制造误认、混淆。特别是一些县级市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小日用品店、网

7、点等经营场所。同时,傍名牌的形式又不断翻新,由过去的直接制售假冒产品,转为通过打擦边球、钻法律空子等方式制售假冒产品,误导消费者。(二)化妆品检测的方法不够先进,过敏原的检测缺失不全,对化妆品的质量要求造成了难题。消费者在目前的制度下,基本上很难实现对购买产品进行检测,如果送到正规的检测机构进行,所花费的费用往往高于化妆品本身,因此消费者一旦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也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三)监管体制孱弱1.在现有的监管体系下,化妆品安全监管涉及卫生、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多个政府部门,其职能错综复杂,各部门分工、职能不

8、清晰,没有形成综合性的、强大的监管体系和网络。2.作为化妆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核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颁布于1989年,随着经济社会化的深刻变化,已不能适应当前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需要。起不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四、完善我国化妆品质量监督的法律建议(一)改变多部门多头管理。目前,卫生、食品药品、工商、检验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海关和化妆品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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