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ID:9956354

大小:139.5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05-16

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_第1页
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_第2页
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_第3页
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_第4页
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合肥市城市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全力推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责任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高效运行,依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城市长效管理为目标,以推进重心下移为重点,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容景观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二、考核范围4个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3大开发区:

2、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开发试验区;3个县: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的城关镇及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区、开发区、县分别列出考核分数和名次。三、考核内容及分值(一)4个区和3大开发区考核内容及分值1.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50分;-27-2.城市管理事件督查督办工作考核45分;3.单项工作考核5分(其中:媒体曝光问题处置工作考核0.8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工作考核0.8分,城管标准化执法案件量化工作考核1分,生活垃圾收集方式改革工作考核0.7分,环卫设施建设工作考核0.7分,霓虹灯和发光字管理工作考核0.7分,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考核0.

3、3分)。(二)3县考核内容及分值1.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95分;2.单项工作考核5分(其中:县对城关镇、乡镇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工作状况考核2分;环卫设施建设目标工作考核1.5分;媒体曝光问题处置工作考核1.5分)。四、考核机构成立合肥市城市管理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评办),考评办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制定考核标准,组织实施日常考核评比工作。五、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类制定,具体内容见附件。六、考核方法(一)考核方式1.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1)4个区每月状态考核四次:2次互查,2次暗访。3大开发区每月组织状态考核两次:1次互查,1次暗访。检查内

4、容通过随机抽签确定,主要检查城市管理网格责任制和市容环卫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各区的项目单位数量相同。-27-(2)3个县的状态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项目和内容从本底资料中随机抽取城关镇主次干道3条、街巷2条、住宅区2个、集贸市场1个及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1条。2.城市管理事件督查督办工作考核领导批示、市长热线、媒体曝光、市民投诉以及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现场核实后,由市城管指挥中心列为督办案件,明确办结时限,下达各区办理。市城管指挥中心跟踪问题解决落实情况,按照办结率、重复发生率、倒查责任以及各区城管指挥中心运行情况

5、,由电脑自动生成考核分数,每月汇总一次。3.单项工作考核生活垃圾收集方式改革工作、环卫设施建设目标工作和粪便无害化工作,考核依据各自的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考评;城管标准化执法案件量化工作每季度考评汇总一次;媒体曝光问题处置工作、建筑垃圾运输源头管理工作、霓虹灯和发光字管理工作,依据各自的考核办法自行考评,考评情况每月汇总一次。(二)检查评分4个区和3大开发区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每月检查的平均分为当月得分,全年检查的平均得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城市管理事件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分数每月汇总一次,全年平均得分按45%比例计入总

6、分;单项工作考核,以市城管局部署的相关重点工作单项考核成绩统计,年终按规定的分值比例计入总分。-27-3县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每月组织1次检查,全年平均得分按95%比例计入总分;单项工作考核按市城管局组织的单项考核成绩统计,年终按规定的分值比例计入总分。七、考评监督建立考核复查制度。每月对各县、区各类问题、事件办理情况和市城管局核查情况进行复核,以确保考核的公正、准确。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集中考核结果和督查督办情况及时通报各县、区、开发区及市政府有关领导。在新闻媒体公布每月考核结果及得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八、

7、奖励办法市考评办年终根据4个区、3个开发区、3个县年度考核分数,分别列出考核名次,并对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各县、区、开发区应当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与奖惩。九、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合政办〔2009〕33号)同时废止。附件:1.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标准2.城市管理事件督查督办考核标准3.单项工作考核办法4.3县城市管理工作单项考核标准-27-附件1城市管理工作状态考核标准(一)主次干道考核标准序号检查项目及要求扣分项目及标

8、准满分扣分得分1道路及时清扫、冲洗、洒水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作业或保洁人员不按时上岗,每人次扣0.5分,道路或人行道未清扫扣0.5分;在规定的时间段,重要道路夜间未冲洗、浮尘重扣0.5分,白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