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广20104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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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穗工商广〔2010〕4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亚运期间广告监管的通知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为迎接第16届亚运会,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广州文明风貌,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及亚运广告管理保障计划,在亚运期间,我局将依法采取严管措施,加强广告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监管的广告类别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涉及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民族和宗教内容的广告;网上非法“性药品”、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以及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广告。-4-二、监管的主要措施(一)广州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市

2、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广州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2010年下半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在亚运期间继续采取“五个联合”(联合检查、联合告诫、联合调查、联合查处、联合公告)的举措,加大力度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二)对于在亚运前和亚运期间顶风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上限从快处理。(三)对于处罚后继续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的规定,依法暂停直至取消其广告发布业务,涉及媒体单位的,将函告党委宣传和新闻广电部门,

3、建议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4-(四)对于处罚后继续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等违法广告的广告主,我局除依法作出处罚外,还将函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议暂停相关产品销售,撤销、收回、注销其广告批准文号;函告卫生部门建议撤销相关医疗机构的广告批准文号,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五)依据《广州市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将向社会公布典型违法案例,曝光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三、加强行业自律广州地区广告界及相关广告活动主体应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对亚运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监

4、管工作,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确保顺利圆满举办亚运会做出贡献。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4-主题词:经济管理亚运会△广告通知抄送:广州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州市工商局办公室2010年11月9日印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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