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成功大学104学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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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成功大學104學年度碩士(含專班)、博士班新生入學須知主旨:通知本校104學年度碩士(含專班)、博士班新生入學及相關注意事項。說明:依據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規定,全校各院系(所)學生註冊及相關資訊如下:(本校網址:www.ncku.edu.tw,總機:06-2757575)項目內容說明承辦單位分機註冊選課一、註冊及上課日期:9月14日(星期一)二、選課時程相關資訊:(一)選課時程及各項公告:本校首頁/分眾入口/在校學生/課程資訊/選課系統(網址:http://course.ncku.edu.tw/course/index.php?type=an)(二)課程查詢:本校首頁/

2、分眾入口/在校學生/課程資訊/各學期課程查詢(網址:http://140.116.165.74/qry/)三、退選日期(留記錄、不退費):11月27日(星期五)截止。註冊組50120休、退學一、學生欲辦理休學,請於9月1日起持休學申請表、學生證(未領免附)及掛號回郵信封,並依其程序辦理,如非本人請檢附委託書。二、辦理休、退學如已繳納學費者,請填退費申請表,並附繳費證明及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影本辦理退費,退費標準依教育部所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辦理,退費基準如下:(一)9月14日(含)前申請休、退學者,免繳學費;已繳費者,全額退費(平安保險費除外)。(二)9月15日之後辦理休、退學

3、者,退費標準如下:9/15~10/23退三分之二,10/24~12/4退三分之一,12/5以後所繳各費不予退還。註冊組50120學分抵免新生(含轉學生)、轉系(所、學位學程、組)申請抵免,應於於收到入學通知後,至入學當學期開始上課日(以行事曆為準)起三週內辦理完畢,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註冊組50120學費繳納及領取學生證※本校不寄發學雜費及學分費繳費單,請自行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學雜費收費標準查詢網址:http://www.ncku.edu.tw/~register/chinese/fee.htm下載繳費單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twban

4、k.net/index.aspx一、學費繳費單將於8月21日開放列印,請依下列方式擇一繳費(1)台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款(2)郵局各地分局臨櫃繳款(3)使用台灣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網路ATM轉帳(4)使用台灣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自動提款機ATM以轉帳(5)萊爾富、OK、統一及全家便利超商繳款上限為4萬元整(超過金額者請勿使用本項繳款)(6)信用卡「網路及語音繳費」(詳見本校財務處出納組網站)。※繳費期限至9月14日(星期一)截止,請務必於截止日前繳納完畢。未依規定繳納學費,視同未註冊,依學則規定即令退學。(就學貸款生及學雜費減免生不在此限)二、學生證之核發由班代於9月18日起至

5、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領取轉發。三、碩士(含專班)、博士班研究生及延畢生因選課學分未確定致學費金額無法一次確定,故採行二階段式收費,第一階段之學雜費基數請參照上列第一項辦理,第二階段之學分費(含教育學程學分費)俟補改棄選截止後,於10月16日起開放學生自行下載列印學分費繳費單,請各位同學務必於10月30日繳費期限前繳納。惟就貸生係一次貸齊,相關規定請見公告。出納組(學雜費)5060650607註冊組(復學生、學生證)501204四、依本校學則第八條規定:每學期補改棄選日期截止後,學生應依規定期限補繳各項學分費,若至學期末學分費尚未繳清者,次學期不得註冊,若為應屆畢業生,則暫不發予學位證書。

6、(其餘詳細條文請參閱本校學則第八條)就學貸款※本校生輔組特別設計「財務資源暨獎補助查詢平台」(本校首頁/分眾入口/在校學生/E化服務),歡迎同學多加利用!一、就學貸款需每學期申請(完成台銀對保並至生輔組交件)、且無須先繳費(含住宿費)。二、請於8月21日至9月17日於本校「就學貸款申請系統」(本校首頁/分眾入口/在校學生/財務資訊/就學貸款申請)登錄,列印對保單後持單至全省台銀對保。完成對保後務必至學校交件、始完成註冊手續。三、研究生學分費:請於登錄上述系統時填入初估之學分數,併同學雜費基數等費用一起申貸,並非分兩階段辦理。四、收件時間:開學第1週前4日(9月14~17日)上午9時至下

7、午4時30分(中午仍有受理)。收件地點:光復校區雲平大樓4樓第3會議室。繳交資料:本校對保單、台銀撥款通知單第2聯(首次申請或本校對保單備註欄有註明者、另需繳交3個月內戶籍謄本)。五、新生第一學期住宿費均先以校外住宿費申貸(13,700元)。其宿舍費溢貸款項與書籍費等將於期末(約105年1月)退還至學生郵局帳號。六、有減免資格但尚未辦理減免者,請於登錄「就學貸款申請系統」、並「送出確認」後,致電就貸承辦人修正(減免後之)貸款金額。並請務必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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