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902302
大小:241.5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5-14
《大武口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职权事项分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大武口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职权事项分表(共61项)(一)行政审批类(共9项)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调整意见及理由编办审核意见备注1拆除环卫设施许可【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二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4年)第十四条车站、机场、广场、大型商场、公园、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城市加油站、
2、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两侧的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保留保留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部门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
3、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保留保留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
4、、处理服务许可【部门规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改)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第十八条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
5、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第二十六条-18-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经营协议,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并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6、。【部门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修改)五、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条件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条件 (1)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
7、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3)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4)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5)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7)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审批条件 (1)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
8、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2)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3)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