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镇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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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州市城镇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加强滨州市城镇容貌建设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根据《城镇容貌标准》(GB50449-2008)、《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滨州市实际,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景观、公共设施、城镇道路、园林绿化、广告标识、城镇照明、公共场所、城镇水域、居住区、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容貌要求。1.3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滨州市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城镇容貌管理。2术语2.1城镇容貌城镇外观的综合反映,是指与城镇环境密切相关的建(构)筑物、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广告标识、城镇

2、照明、公共场所、城镇水域、居住区等构成的城镇局部和整体景观。2.2建(构)筑物建筑物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构筑物是指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2.3 公共设施设置在道路和公共场所的交通、电力、通信、热力、邮政、消防、环卫、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设施。2.4 城镇道路城镇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212.5城镇照明城镇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总称,主要指城镇范围内的道路、街巷、住宅区、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建筑物等处的功能照明、景观照明。2.6公共

3、场所车站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广场等供公众从事社会活动的各类室外场所。2.7广告设施与标识广告设施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和设施等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标识是指招牌、路铭牌、指路牌、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视觉识别标志。2.8 园林绿化城镇规划区内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及管护等绿化活动。3建(构)筑物3.1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进行设计、建造,应符合城镇规划和城镇设计要求,其造型、装饰、色调应与所在区域周边建筑及空间景观的环境相融合。3.2具有历史价值的建(构)筑物(包括历史遗迹、名人故居)应保持

4、原有风貌、特色,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动。3.3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无违法搭建。残损建(构)筑物及危险建(构)筑物,及时修缮或拆除。3.4临街建(构)筑物不得擅自开门、开窗、堵窗、破墙开店,需要外部装修或者改建临街门窗的,应当符合城镇色彩规划和建筑风貌。213.5城镇主干道和重要景观道路两侧、重要地区周边的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依据《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168-2009)定期清洗和维护,保持整洁、完好。3.6玻璃金属板类、贴面砖石材类等可清洗外墙,高层建筑的立面每年清洗应不少于一次;其它建(构)筑物立面每两年清洗应不少于一次;建(构)筑物立面

5、为喷涂材料及其他材质的,定期维护,无破损,不得影响整体观瞻。3.7建(构)筑物的外墙粉刷包括建筑的基色、勾勒线和设施颜色等应保持原有建(构)筑物的风貌;属于建(构)筑物本体的附属设施应保持该建(构)筑物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3.8建(构)筑物外墙粉刷应避免高纯度、高亮度、暴力色的出现,改变原建构筑物外墙效果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滨州市城市色彩规划》,并应由规划主管部门对外墙色彩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3.9新建商住楼应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要求设有统一的烟道供厨房油烟排放,未设置统一厨房油烟排放通道的已建临街商住楼

6、,应当采取隐蔽、美观、统一、环保的油烟排放措施,或者进行竖向集中烟道排放油烟的改造。3.10餐饮业户应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安装油烟排放通道和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通道应高于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m.3.11油烟排放管道和净化装置应与主体建筑相协调,保持主体建筑的外观整洁、美观,不得在临街一侧建(构)筑物外墙上安装,油烟排放污染建(构)筑物外墙的,应及时清除,恢复外观。3.1221油烟排放不得影响居民生活,不得污染建(构)筑物,不得向道路或下水道直接排放,造成污染的应当及时清除,恢复建(构)筑物原有外观。3.13建(构)筑物

7、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建(构)筑物外立面窗栏、遮阳(雨)棚、空调外机等设施应当统一设计,规范安装。3.13.1建(构)筑物外墙的空调外机应按照规划设计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支架底部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5m,统一设置防锈、透气、有较好散热效果的装饰网罩,空调冷凝水应接入排水管道,不得随意排放。3.13.2建(构)筑物的门前、屋顶、阳台外、窗外无吊挂、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得擅自在建(构)筑物外墙上加设挂台、卫星接收器等影响建(构)筑物容貌的物体,信箱、牛奶箱等应规范设置,保持整洁、完好。3.13.3建(构)筑物的阳台、窗户上安装的防护栏、防盗窗必须符合《住宅小区

8、安全防范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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