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与城管理行政执法局

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与城管理行政执法局

ID:9831990

大小:185.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5-11

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与城管理行政执法局_第1页
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与城管理行政执法局_第2页
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与城管理行政执法局_第3页
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与城管理行政执法局_第4页
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与城管理行政执法局_第5页
资源描述:

《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与城管理行政执法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实施主体: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行政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时限承办机构实施对象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3500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公布)第三十六条规划和城管局1建设规划股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规划和城管局建设规划股35002行政许可年10月28日公布)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1条35003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公布)第四十条规划和城管局1建设规划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第四十一规划和城管局

2、建设规划股3500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行政许可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91月29日公布)第五十二条35005在法定期限内挖掘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行政许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划和城管局3建设规划股35006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及户外宣传的许可行政许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条规划和城管局3建设规划股35007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许可行政许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划和城管局5建设规划股35008临时占用

3、城市绿地及砍伐、移植、修剪行政许可规划和城管局4建设规划股城市树木审批《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35009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7项规划和城管局5建设规划股35010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摆放摊点批准行政许可《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划和城管局1建设规划股35011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的批准行政许可《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划和城管局3建设规划股35012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批准行政许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4、、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划和城管局2建设规划股35013城区内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行政许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划和城管局4建设规划股35014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行政许可《河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三条、《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划和城管局10建设规划股35015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101项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335016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

5、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行政许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335017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335018广告场地或设施使用出让行政许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335019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行政许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335020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图章行政许可《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冀政【2012】18号)《新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图章

6、”制度的通知》(政字【2012】50号)335021规划条件核实证明非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第四十五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9月29日公布)第五十五条规划和城管局1建设规划股351001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公布)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划和城管局建设规划股违法行为相对人按城乡规划法执行35100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有关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章

7、第64条。规划和城管局城管大队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51003行使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因堆放、焚烧等而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处罚权;对产生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6条第4款,第57条第1、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5第4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