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

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

ID:43887269

大小:92.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0-16

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_第1页
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_第2页
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_第3页
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_第4页
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_第5页
资源描述:

《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实施主体:新河县水务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行政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时限承办机构实施对象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21001取水许可证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7条、第48条水务局1水管办21002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查同意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4条水务局1水管办211001对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作怖T准备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水务局农水股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211002对水土保持设施未完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i云行的外罚行政处

2、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水务局农水股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211003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口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04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行政处罚《屮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05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利国水法》第七十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06建设项1=1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

3、规定要求,損自投入使用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07未取得取水中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行政处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水务丿」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08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中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09拒不执行审批机关做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行政处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

4、十一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10不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行政处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人1.否211011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行政处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12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行政处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

5、个人否211013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和竣工验收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行政处罚《河北省全社会节约用水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1014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不按规定提取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行政处罚《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笫三十四号令第五十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人否212001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行政强制《屮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年颁布,2009年主席令第18号修第四十二条、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1991年颁布,

6、2005年国务院令第441号修订)第=+=-

7、—=+—条.人民共和国亦旱条例》、(200碎宙务院令第552号)第四十六条、四十条水务局县防办相关单位和个人否212002强行拆除或封闭违法取水工程或设施行政强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水务局水管办违法单位及个否213001水资源费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水务局水管办取用水户213002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水务局河道堤防管理所企业214001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下达,

8、市级应急度汛抗旱应急项冃资金下达行政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颁布,2009年主席令第18号修第五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2000年9月省人大颁布)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第五十条;《关于印发机关各处室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主耍职责的通知》(冀水人函【2012】22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第八条水务丿」县防办全县215001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案件复议行政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水务局水管办

9、单位及个人216001拟定水功能区划定行政确认《屮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水务局水管办全县217001对在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工作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行政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1991年颁布,2005年国务院令第441号修订)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2号)第十二条水务局县防办相关单位和个人218001监督检查水事行为行政监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