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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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制定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三)指导、协调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物业管理协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四)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投诉处理

2、等具体行政行为;(五)统一监督管理全市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六)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七)组织或指导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批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八)建立物业管理领域的诚信档案、信用监管、监督检查等制度;(九)开展全市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十)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监管职责。第三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辖区内的下列物业

3、管理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一)指导街道办事处履行物业管理的有关监管职责;(二)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整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三)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招投标等备案事项;(四)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五)办理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或服务事项;(六)依法处理物业管理的信访投诉事项;(七)配合或组织实施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八)实施或配合实施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九)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使用和核销的日常监督管理;(十)定期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委员

4、会专职人员等进行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十一)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监管职责。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物业管理专职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筹备、选举和换届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具体履行辖区内下列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一)负责核实业主大会成立条件并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筹备工作;(二)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表决等各项活动:(三)责令严重违法的业主委员会限期整改、解

5、散;(四)对未能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业主委员会被街道办事处解散、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且拒不执行限期组织召开决定的情形,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19第页共19页(五)对出现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中规定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的紧急情况以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负责指定1名业主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六)对业主委员会无法召开会议的,负责直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七)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完成换届选举的,监督业主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或者直接组织换届选举;(八)调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大会、业主委

6、员会的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撤销;(九)代为管理已经解散或者任期届满但未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业主委员会的公章;(十)组织召开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十一)依法处理物业管理信访事项;(十二)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监管职责。第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协助街道办事处或受街道办事处委托依法开展辖区内下列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一)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二)监督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三)根据街道办事处组建筹备组公告,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代表;(四)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业主与业主委员会

7、、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五)在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或业主委员会不能依法履行职责时,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表决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有关职责,并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六)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监管职责。第六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依法贯彻落实其物业管理监管职责。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定期组织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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