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

南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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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造血作用,缓解贫困户贷款难、利率高、风险大等现实问题,扎实开展我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等国家部委《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和省扶贫移民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川扶贫移民发〔2014〕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

2、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扶贫小额信贷是金融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评级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为其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政府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降低贷款风险,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支持,促使其发展增收项目,帮助尽快脱贫致富。鼓励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互助社、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第三条南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南部县扶贫小额信贷的唯一承贷金融机构。第四条工作原则(一)精准到户原则。把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可获得性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特惠措施,进一步完善思路、改进办法、创新方式,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二)无担保用信原则。要充分运用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用档案。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联保制度,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无需担保的贷款。(三)市场推动原则。注重按市场规则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贷款产品,完善信贷服务。(四)主体地位原则。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知晓相关程序和政策。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选择发展项目、自主申请贷款,不能侵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权益。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贷款的对象、条件、用途(一)贷款对象。具有劳动能力和自主发展愿望、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并获得评级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

4、户。(二)贷款条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做到“四有两好一项目”,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并选择了合适的发展项目。(三)贷款用途。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小型商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第六条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一)贷款额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含)以下的贷款。(二)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还款来源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三)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第三章信贷管理第七条评级授信。由

5、县金融办、县扶贫移民局和县人行负责督促检查,在县信用联社和乡镇、驻村干部的指导下,以信用(分)社、村两委和群众代表为主,组建村风险控制小组,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情况,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确定授信额度。第八条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所在村风险控制小组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贷款金额、用途、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将贷款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贷款资料提供给所在乡镇信用(分)社进行审批。第九条贷前调查。由信用(分)社负责对申请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的信誉及生产技能、借款人生产项目实施

6、计划及其效益预测、是否符合借款条件及用途、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等。第十条贷款审查。由信用(分)社负责,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用途是否合理、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进入贷款审批程序。第十一条贷款审批。信用(分)社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查的基础上,按照扶贫政策和贷款条件对申请借款人进行审批后,进入放贷程序。第十二条贷款发放。在落实放款条件后,由信用(分)社办理有关贷款发放手续,对申请借款人发放贷款。第十三条贷款管理(一)贷款发放后,各乡镇、村风险控制小组和驻村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协助信用(分)社加强扶贫小额贷款的监测、检

7、查和管理,监督借款人必须规范使用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发展创收项目。鼓励党员、干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互助社、种养大户、致富能人,积极为借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二)以村为单位实行贷款公开,将借款人、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三)对扶贫小额贷款实行信用(分)社客户经理包户全覆盖管理,逐户建立管理台账,对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每年上户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偿还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报告。(四)县金融办、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县人行等部门每半年对扶贫小额贷款发放、管理、偿还情况进行

8、一次督导检查,指出问题,督导整改。第十四条贷款偿还。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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