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劫持航空器罪及其惩治

论劫持航空器罪及其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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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劫持航空器罪及其惩治【内容提要】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夺或控制航空器的行为。“暴力”劫 机是指以力量造成侵害的方式,它包括有形力与无形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对象及 于人,也包括物。“胁迫”劫机是指行为人采取以暴力或其他任何危险恐吓之内容进行 逼迫挟持,以对他人实行精神强制,使人心生恐惧而不敢反抗。“其他方法”的劫机是 指除暴力、胁迫之外的任何能排除他人反抗的手段。行为人所劫持的必须是正在“飞行 中”或“使用中”的航空器,包括民用与国家……劫持航空器犯罪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敏感性和法律性。然而,国际社会对劫机事件的 处理往往侧重于政治层面的考量,而欠缺

2、法律层面的探究。从现有的国际公约看,旨在 预防、禁止和惩治劫持航空器罪的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是三个反劫机公约。(注:这三个 公约分别是:1.《东京公约》,即1963年9月14日制订于东京并于同年12月4日生效的《 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行为的公约》。2.《海牙公约》,即1970年12月16日制订 于海牙并于次年10月14日生效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3.《蒙特利尔公 约》,即1971年9月23日制订于蒙特利尔并于1973年1月26日生效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 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在三个反劫机公约之外,国际社会还于1988年2月24日 在蒙特利尔制定了《补

3、充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 法行为的公约的制止在为国际民用航空服务的机场上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简称 《蒙特利尔公约补充议定书》),从而将危害机场安全的行为也作为危害航空安全犯罪 行为之一。但是,由于该公约批准加入国还不够法定数,暂时还没有生效。故笔者此文 的论述并不涉及该《补充议定书》。)本文的研究目的即在探究劫持航空器罪的内涵、 性质、成立要件,并分析惩治劫机犯罪中的有关问题,以期能为中国以及其他各国政府 处理劫机事件提供参考。      一、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  综观国际公约与国内刑法对劫持航空器罪的规定,以及刑法理论界对该罪

4、的探讨,关 于劫持航空器罪,主要有如下几种代表性观点:(1)认为劫持航空器罪有广义与狭义之 分。该观点认为,《东京公约》第11条对劫机行为的定义,即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非 法地干扰、劫持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或准备采取此类行为者,是 狭义的劫持航空器罪;而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第1条的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 内的人从事暴力,或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对该航空器造成损坏,或用任何方法在使用 中的航空器内放置破坏航空器或对其造成损坏使其不能飞行或对其造成损坏而将危及飞 行安全的装置物,或破坏航行设备,以及传达虚假情报,从而使航空器不能飞行或危及 飞行安全的行

5、为,是广义的劫持航空器罪。(注:王建军:《国际公约对刑法修订的影 响及其意义》,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4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465页。)(2)认为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恐吓方法,劫持航 空器,危害航空运输安全的行为;(注:参见苏惠渔主编:《刑法学》(修订版),中国 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3页;刘仁义:《论危害国际航空罪》,《法律科学》1 998年第1期。)或认为劫持航空器罪,是指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员,使用暴力、暴 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法,非法劫持(或控制)或者意图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 。(注:参见甘

6、雨沛、高格:《国际刑法学新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6 页。)(3)认为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注:参见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第635页。)(4)认为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是劫持航空器罪 。(注:周道鸾等主编:《刑法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294页;赵 秉志、吴大华:《新刑法典罪名及司法解释要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第81页。)  以上四种观点均值得商榷。  1.第一种观点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问题,即空中劫

7、持航空器的行为是否有广狭义之分?对 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影响到实践中对劫持航空器行为的范围认定。我们认为,劫持航空 器的行为不存在广义与狭义的问题,只有使用了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控制航空器的行 为,才是劫持航空器罪;侵害航空器内人员、危害使用中的航空器、破坏航行设备、扰 乱航行秩序、传递虚假情报等行为,属于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罪,而不是劫持航空器罪 。理由是:  其一,从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来看,所谓广狭义之说并无法律根据。《东京公约》第1 1条明确地规定在公约第四章——“非法劫持航空器”这一章名之下。在此章名之下的 条文应该说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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