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刑法对前置性规范变动的依附性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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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行政刑法对前置性规范变动的依附性的论文关键词:行政刑法;前置性规范;变动;依附内容提要:由于行政刑法具有易变性,由此造成行政刑法前置性规范与刑法分则规范对法定犯的犯罪构成要件和构成要件要素规定的不一致,从而引发法律适用问题。行政刑法前置性规范变动后,补充空白刑法的行政刑法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依附完全刑法的行政刑法应适用刑法解释规则,对依附非参见罪状和参见罪状完全刑法的行政刑法要分别适用刑法的主观性解释、客观性解释规则。一、法定犯前置性规范变化引发的刑法问题 在刑法现代化的过程中,法定犯的大量增生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法定犯的双重违法性—刑事违法和行政不法必须同时具备。法定犯首先违反的是行

2、政法律规范,其次违反的是刑法分则规范。虽然1997年修订刑法时已将一些行政法律中“依照”、“比照”刑法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改为刑法的具体条款,[1]但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此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这一体系内的行政法、刑法等七个法律部门进行了修改、完善。[2]由于行政法律规范是法定犯的前置性规范,行政法律规范的变动会对刑法的适用产生不同影响。 1997年刑法施行后,规定法定犯的行政法律前置性规范与刑法分则规范呈现三种关系:一是照应式关系,即行政法律前置性规范与刑法分则规范的相关内容完全相同。此种关系下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

3、行为模式”与刑法的相关罪状一致。.例如,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205条第2款、第216条规定的妨害清算行为与《刑法》第162条所规定的妨害清算罪在行为模式上完全一致。二是补充式关系,即行政法律前置性规范对刑法分则规范的空白罪状的规定起补充作用。例如,《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至于哪些行为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则由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来补充。三是区别式关系,即行政法律前置性规范所表述的“行为模式”与刑法的罪状有所区别,扩大、缩小或者修正了刑法规定的部分要件。例如,就侵犯著作权罪而言,《刑法》第217条第1项规定的行为类型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

4、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第47条第1项规定的行为类型却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可以看出,《著作权法》第47条第1项规定的行为类型外延大于《刑法》第217条第1项的规定。应当指出,照应式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是重申刑法的规定,在此情况下,对该种规范的法律适用不存在什么争议。但是,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表现为补充式关系和区别式关系的行政法律的前置性规范对刑法分则规范的适用产生的影响则存在重大分歧。如上述《著作权法》与《刑法》规定的冲突,学界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

5、为:就司法实践而言,如果只依照《刑法》的规定认定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那么《著作权法》的规定就大部分失去了意义;就刑法理论而言,如果不认定《著作权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将极大地缩小对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行为的打击范围,这与中国加入,2010年6月16日访问。[3]参见邸瑛琪:《试析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律冲突》,《河南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4]参见林亚刚:《析侵犯著作权行为与侵犯著作权罪的衔接》,《法学评论》2006年第6期。[5]参见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常知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http://10.1.1.34:809//detail?channelid=15100rec

6、ord=1presearchword=caseld=200360,2010年6月16日访问。[6]参见张明楷:《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7]参见吴允锋:《非刑事法律规范中的刑事责任条款性质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8]参见龚培华:《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6期。[9]参见万国海:《论刑法领域的非刑事法律适用问题》,《法学》2006年第11期。[10]参见刘宪权主编:《刑法学》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11]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第3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

7、12]同前注[6],张明楷文。[13]参见顾肖荣等:《经济刑法比较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页。[14]有学者认为,刑法条文中包含有“违反……法规”之类似文字的,其罪状未必就是空白罪状(参见刘树德:《罪状构建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第350页)。另有学者认为,空白罪状表现为以“违反……”的方式为前提(参见王瑞君:《空白罪状研究》,《法学论坛》2008年第4期)。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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