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名称的性质及与商标权的冲突

论企业名称的性质及与商标权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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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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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企业名称的性质及与商标权的冲突  摘要:企业名称由企业的注册地或经营地、商号、行业、财产责任形式、组织形式等组成。企业名称是市场主体的识别性标示,是兼具人格权和财产权属性的无形财产,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应明确作为知识产权给予保护。1991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没有规定企业名称与在先商标权相同或近似如何处理。仅有《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四)规定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的商标注册为不当注册,可被申请撤销,但没有界定合法在先权的范围。引发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诸多权利冲突。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方式主要有行政确权环节的优先权方式、权利并存时的行政救济方式以及司法诉讼救济等方式

2、。  关键词:企业名称、商号权、商标权、冲突  企业名称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表明不同于其他商事主体的特征而使用的专属营业标示。它既是商事主体用于对外交往的重要标志,也是区别不同商事主体的重要标志。正是通过商号的识别作用,使不同商事主体及其行为得以区别,商事交往才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企业名称作为生产经营者的标志性符号,其意义不仅在于区别竞争中的不同企业,更在于通过显著的外观特征和个性来吸引顾客,进而分享社会经济资源。  一、二十六、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但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涉及到商号(字号)的规定极少,并且对商号的法律性质、地位、保护等问题的

3、规定也是模糊的,商号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地位是不确定的。商标权与企业名称中的商号权均属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相对于有形财产权而言,因其易于被多个主体所占有使用,故易产生权利冲突。  3、商号权应明确作为知识产权给予保护  商号权就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其注册商号所享有的专有的无形权利,其内容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在权利类型上应属于知识产权。商号权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人身不可分离,是商品生产经营者法律人格的化身,相对于商标权、专利权等具有更强的人格性。商号作为企业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的象征,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号权也因此具有财产权属性,这也是商号权与一般民事名

4、称权的根本区别所在。与其它知识产权一样,商号权也具有强烈的排它性和独占性:商号权主体在商号注册地域范围内可以禁止同行业其它企业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特定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和妨碍商号权人行使商号权,也不允许他人侵犯其商号权。只有明确了商号权的知识产权属性,才能为商号提供全面、适当的法律保护。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不同行业内、在不同行政区域的同一行业内、在不同行政区域的不同行业内都可能出现以相同商号构成的,由不同市场主体专用的企业名称。这造成事实上只保护企业名称,而不保护商号的状况,极易引起商号的权利冲突。  三、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冲突  

5、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志,由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组成。企业名称是区别于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商号、企业组织形式等组成。1991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没有规定企业名称与在先商标权相同或近似的如何处理。只有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和文字。这样就容易造非知名商标被善意使用,目前大量存在将非知名商标合法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登记使用。即使将他人知名商标恶意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登记的,也会由于企业名称登记前不与商标联检,亦无公示、异议程序,因而恶意或善意地将他人“知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登记的情况,也“合法地”产生和存在着。由

6、此形成众多字号权与在先商标权合法并存的情形。  其次,虽然在《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四)已将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的商标注册规定为一种“不当注册”,可被申请撤销。但没有界定合法在先权的范围,他人在先合法使用的商号是否能作为这种在先权,尤其是在“商号权”作为一种权利还没有被现行法律所明确肯定时,更是如此。由于企业名称中的商号权未作为商标评审的“在先权”。商标评审实践中多以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为“在先权”,而“以企业名称中的商号权作为在先权的实践仅作为特殊情况并以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加以处理”[14].目前商号权基本上不被列入“在先权”的范围,所以在通常的情况下,商标权与在

7、先商号权大量的合法并存,由于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二者没有被明确纳入法律所调整的权利冲突的解决范畴,仅以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加以约束。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不仅表现在商标权与在先企业名称的冲突,同样也表现在企业名称与在先商标权的冲突。如1997年6月“台湾蜜雪儿开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台湾蜜雪儿公司)诉“蜜雪儿服饰(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蜜雪儿公司)一案。台湾蜜雪儿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在台湾创立了“蜜雪儿”品牌,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注册了“蜜雪?”、“米雪?”、“MYSHEROS”等商标,199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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