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三种模式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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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析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三种模式的论文摘要:在处理媒体与司法关系的问题上,西方主要法治国家采用的模式是不相同的。美国采用的是不限制媒体的“司法自我约束模式”;而英国采用的是“司法限制媒体模式”;而大陆法国家则采用了一种近乎“放任自流”的“司法向媒体开放模式”。大陆法国家采用开放模式的原因在于大陆法系国家没有陪审团,职业法官不担心媒体的影响;大陆法系的法官根据法典法裁判,并没有英美国家那样的“造法”的空间,使其受媒体影响的可能性也较小。而英国与美国形成不同模式的原因在于:在美国,人民大众有直接监督司法的民主权利

2、;美国有“言论自由不可以预先限制”的传统。从发展趋势上来看,媒体与司法关系有以下的特点:言论自由形式平等使司法与媒体关系简单化、自主媒体出现使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一体化、媒体影响和促成司法裁判体现价值的多元化,这些特点导致我们限制媒体对司法的报道和评论既不合理,也不可能。中国的司法模式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与媒体的关系规则模式上,应当采纳大陆法国家模式。关键词:司法自我约束/司法限制媒体/司法向媒体开放/发展趋势  在媒体与司法关系的这一热门的研究课题上,学者们往往引用不同国家的立法来支持中国应当开放还是限

3、制“媒体对司法的报道和评论”,如贺卫方教授根据美国的实例得出结论:“6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通过若干里程碑式的判例,对于平衡两种价值发展出了一系列极富启发意义的学说和原则。”“在一个民主社会中,言论自由(或表达自由)、出版自由是较之名誉权位阶更高的权利,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必须对于后者给予更高的重视。.”[1]张志铭教授则认为“新闻自由在绝对意义上意味着不受事前审查。但是,尽管在实践(如美国的实践)中,事前审查往往被混同于事前约束。”“从法治国家的实践看,事前限制在范围上均受到严格限定,

4、而且在通常情况下,表达自由包括新闻自由应该受到免于事前限制的保障。至于事后惩罚,如果其含义是指有关表达一旦被裁定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事后的刑事或民事处罚,那么就理所当然。”[2]  在以上的论述中贺卫方以一个国家的立法得出了言论自由必须“给予更高的重视”的结论,而张志铭教授则以“美国的实践”为例证得出了“法治国家的实践”都存在对媒体报道的事前限制和事后惩罚的结论。那么上述结论是否正确、是否适用于所有的国家、中国应当作出怎么样的选择呢?这需要我们对域外主要国家的媒体与司法关系的立法进行梳理、还原各国媒体与司法关

5、系规则的真相,并对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这样才能为中国确立媒体与司法关系的规则提供真正的参考。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出自己的努力。  一、媒体与司法关系规则的模式  (一)美国:司法自我约束模式  公民需要知道实施司法是否公正、迅速处理,他们需要从新闻报道中获得消息,如果禁止新闻界旁听审判,那它就不能提供这一对“民治至关重要”的讯息。但是,如何兼顾公平审判的需要呢?如果过度的舆论会影响挑选组成公正的陪审团,那么是否应该把新闻界排除在法庭之外?  在美国,法官有相当大的权力,法官向媒体发布缄口令是普通法上早已有之的做

6、法。[3]1966年谢泼德案(sheppardv.maxaxaxaxu’minv.virginia,(1991))[13]案中“向庭审参与人发布禁言令”与“陪审员预先甄选”两种方法;三是被告人匿名制度,即借鉴民事诉讼中已经实行了20多年的做法,在公众关注的案件中,允许被告人在整个庭审程序中匿名参审。[14]  媒体表达的民众激情容易情绪化,使司法不能理性地进行裁判,司法要主动通过自我约束的措施达到避免民众激情影响的目的。从美国的情况来看,并非采用“司法限制媒体”,而是采用“司法避免媒体的影响”来防止媒体对司法

7、的不良影响的。在“司法避免媒体的影响”过程中,司法不是通过对媒体的特别限制来实现的,而是通过程序的自律和程序无效两种机制来实现的。这样的做法,使司法公正和新闻自由两种价值达到了最佳的平衡,而不是通过牺牲一种利益来保护另一种利益。  (二)英国:司法限制媒体模式  英国一向以其司法独立、司法制度的优秀而自豪。因此对于新闻自由可能造成的舆论裁判后果,是从“后果挽救”的角度来着手。[15]在美国事先限制媒体的做法逐渐不用的做法不同,英国在司法是否可以直接限制媒体的问题上,采取了与美国截然不同的态度。  对司法报道的

8、限制当然包括根本就不公开审理某些案件,除此以外,法院还可发布命令要求媒体对某些案件的报道予以推迟。[16]  这一内容主要体现在1981年《禁止藐视法庭法》第4节第2款。这一部分规定如下:关于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或任何其他处于未决或迫近状态下的诉讼程序,当似乎有必要采取措施以避免对相关司法程序造成损害的时候,法院可以命令,在其认为有必要的一段时间之内,推迟对相关诉讼程序或诉讼程序某一部分所作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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