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

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

ID:9754605

大小:94.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5-07

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_第1页
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_第2页
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_第3页
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_第4页
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的论文一、引言与其他法律领域一样,新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共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1963年刑法草案第33次稿的第10条规定:一切危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侵犯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

2、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22]尽管以上草案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时期政治形势的不同特点,但犯罪的阶级实质都得到了表述。新中国的刑法理论也同样接受了犯罪具有阶级性的观点,认为犯罪的产生,其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存在。[23]学者们都普遍从实质上对犯罪下定义。有的认为,犯罪是指一切危害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对于社会有危害性的、依法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24]有的认为,犯罪是破坏人民民主制度,破坏法律秩序,有罪过的、违法的并

3、依法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25]有的认为,一切危害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对于社会有危害的、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都是犯罪。.[26]虽然这些关于犯罪定义的表述不尽相同,但都认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犯罪概念中占据重要地位。50年代中期围绕犯罪概念引起的争论之一,即是社会危害性在犯罪概念中的意义。对此,有两派不同的观点:一派认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它是犯罪行为所特有的,只有犯罪才具有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有无是从性质上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标志;[27]另一派则认为,社会危害性不

4、仅是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也是其他违法行为的重要特征和实际内容,它们之间只是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而已,主张区分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不应该从社会危害性的有无出发,而应该从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出发。[28]这两派的争论实际上都受到了苏联学者对此问题不同观点的影响,[29]而且双方都以对《苏俄刑法典》第6条规定的犯罪定义的理解作为立论的依据,因此有学者明确提出,在实际工作中,苏联先进的刑法科学理论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也是我国研究刑法理论的主要参考资料。[30]此外,50年代我国理论界还展开了与犯罪概念有关的关于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的争论

5、。[31]对此,主要是围绕怎样将辩证唯物主义的因果关系观点具体运用到刑法科学、是否应将犯罪的因果关系区分为必然因果关系与偶然因果关系、犯罪的因果关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方面进行探讨。这些讨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苏联刑法学界关于犯罪因果关系讨论的影响。[32](三)关于刑罚目的犯罪与刑罚是刑法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苏联刑法中,与强调犯罪的阶级性一样,也强调刑罚的阶级性。苏联学者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刑罚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刑罚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刑罚在于保护剥削者少数人的利益,而以反对劳动者为目的,是其与一

6、切威胁资本主义生存的行为进行斗争所最爱用和最主要的方法。社会主义国家的刑罚则是为保护劳动者多数人的利益、全部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利益,用来反对敌对阶级残余,反对因存在资产阶级恶习的残存势力的结果所发生的犯罪,它是社会主义国家与犯罪作斗争所必要的、但仅仅是辅助的斗争方法。正因为如此,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要掩饰刑罚的实际的阶级性质,而在社会主义国家内,则决不需要对刑罚的本质与基础进行掩饰。[33]在苏联,1919年3月通过的联共党纲,依据列宁关于苏维埃刑罚双重任务的学说,确定苏维埃刑法中的刑罚的原则性特征

7、。刑罚双重任务的指示成为苏维埃刑事立法的基础。同年的《苏俄刑法指导原则》规定,刑罚是政权为保障该社会关系秩序,防止破坏秩序的罪犯所采用的强制制裁方法,其任务是保卫社会秩序,防止实施犯罪的人或企图实施此种犯罪的人,防止这些人或其他人等将来再有犯罪的可能(第7、8条)。《法院组织法》(1938年)第3条也规定:苏维埃法院采取刑事惩罚方法时,不仅是在惩罚犯罪者,而且是以矫正与改造犯罪者为目的。在其后各个刑事立法的基本法规中,刑罚的双重任务都得到了明确表述。只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每一阶段,社会主义刑罚的基础具有不同的内容,第一阶段

8、主要是镇压国内已被推翻的各阶级的反抗,第二阶段主要是保护社会主义财产,因此,与此相适应,关于刑罚目的的具体规定前后有所不同。新中国初期起草的一些刑法草案也明确表明了刑罚目的。如1950年《刑法大纲草案》第16条规定,刑罚目的有3个方面,即“一、惩罚犯罪人,尤其对于一切反革命活动、一切勾结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