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

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

ID:9743116

大小:62.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5-07

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_第1页
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_第2页
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_第3页
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_第4页
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_第5页
资源描述:

《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1)在商业活动中,资本是商人藉以获取利润、同时承担亏损的资源,它不限于货币,商品、财产、劳务、技艺、信用等等都可成为资本。从经济学和商事法学的角度来说,商人为商业经营之主体,以专门的商行为为业,有承认实质的商业,而不问其营业种类。[1]因此,商人可称为营业主或企业主。资本组织指某一商业活动或企业中何种资本以何种方式结合在一起,这一商业活动或企业由经营主体投资,属于经营主体所有,他必须在享受经营盈利的同时承担亏损。只有商人即经营主体的资本才构成某一商业活动或企业的资本组织。经营主体的资本可以是自有资本,也可以由借贷取得;无论是自有资本或是

2、借贷所得,他都既享受盈利又承担亏损;商人用借贷资本经商是以利息为代价取得了资本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主体不一定是资本所有者;他也不一定是经营者,隐名合伙人即不参与经营事务。同样,资本所有者不一定是经营主体,如果资本所有者向商人提供借贷,取得借贷利息;或以劳动技艺受雇于商人,获得劳动报酬,仅仅作为债权人、商业使用人(受雇于商人,为商人执行业务的商业劳动者)与商人(经营主体)形成借贷关系或雇佣关系,他不享受利润、不承担亏损,因而不成为经营主体,[2]他不是这一商业经营或企业的所有人,他的资本也不构成这一商业经营的资本组成部分。清代商业经营方式较前代更为复杂多样化,文献中

3、有独资、合伙、合资、连财合本、领本、托本、附本、贷本等等说法。这些说法实际属于不同的范畴。独资、合伙、合资等属于资本组织形态,贷本是指商人的资本。有的概念有多种含义,如“伙计”有“合伙伙计”与“劳金伙计”之别。[3]又如领本,下文将说明,也有向他人借贷、受雇于人和与人合伙的不同,并且属于资本、经营方式和资本组织三种不同的范畴。古人对这些概念还时有混用,如《儒林外史》第52回,毛二胡子欲兼并谈家当铺而资金不足,陈正公劝他与人合伙,毛二胡子说:“我也想来,若是同人合伙,领了人的本钱,他只要一分八厘行息,我还有几厘的利钱,他若要二分开外,我就是‘羊肉不曾吃,空惹一身膻’,

4、倒不如不干这把刀子。”这里既说“合伙”,又说“领本”,但实际是借贷。近人对明清商业经营方式有不同的归纳,总起来有独资、合伙、合资、合股、领本、贷本、托本、附本等几类,这些概念各家的定义也不尽相同。[4]在经济学和商事法学上,资本组织分为独资、合伙、公司制三种形态。[5]在近代外国公司进入中国之前,清代商人的资本组织主要是独资、合伙两种。据罗一星先生说,清代中叶后佛山商人资本产生集成资本形式,由某一巨商牵头,成立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吸收社会游资,[6]他没有具体说明,这里暂不涉及。本文仅考察清代商人的独资与合伙两种资本组织形态及其经营方式。资本组织指某一商业活动或店铺

5、字号的资本结合方式;经营方式或称经营体制,指商业活动或店铺字号由谁具体管理经营及经营者与出资人、所有者(经营主体)的关系。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是两个关系密切,但又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从职业分类上说,商业雇佣劳动者也是商人,但就本节的目的来说,需要严格区分出资经商的独立商人和受雇于人的商业劳动者。本文的“商人”一词专指出资经商的独立商人。另外需要明确,在商业活动中,资本是商人藉以获取利润、同时承担亏损的资源,它不限于货币,商品、财产、劳务、技艺、信用等等都可成为资本。商人的资本可以是自有资本,也可以是借贷资本,商人用借贷资本经商是以利息为代价取得了资本的使用权、收益权。

6、一独资形态下的资本类型与经营体制商业资本的独资形态是指,个人单独出资,商业经营或企业归个人所有,享受全部利润和承担全部亏损,承担无限责任,其所有财产都可以用来偿付经商债务。[7]清代中国独资商业的特征与近代西方经济学和商事法学的规定并无不同。这种资本形态出现最早,古今中外普遍存在,清代也大量存在,毋庸一一举例。(一)独资形态下的资本类型清代独资形态下的资本类型,除货币资本外,还有商业设施、商品,并且出现了商业信誉的资本化,具有一定商业信誉的字号招牌成为商人的经营资本。1、商业经营需要采购商品,购置商业设施,一般需要以货币资金为资本,独资形态下尤其如此。除了商人自有资

7、本,也有借用他人资本,即“贷本经商”。“贷本经商”应产生很早,但到明代才引起注意,清代已很普遍,并且形式多样,反映了商业经营和商人资本的发展。“贷本经商”,这实际是指商人的资本,商人缺乏经商资本而向他人借贷。如畿辅李遇春,有“商人某贷遇春将及万金,大其业”。[8]宛平查容端“尝假人钜资,权子母为生计”。[9]永清刘瑚因永定河冲决,家道中落,“从人乞贷,权子母钱”。[10]康熙时长芦盐商张霖承办陈州等七处引盐,系借权臣明珠本银。[11]康熙间山东单县李之玉“因家□揭贷资本,货卖绒线杂货延生”;道光七年二月十六日兖州孔传成向李克恭借京钱二百千,“买羊绒作毡帽生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