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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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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洲刑法发展的“特洛伊木马” 欧洲联盟建立以来,欧共体法律对成员国的宪法性地位的确立,直接适用原则和优先原则为维护欧共体法律的效力和地位所起的重要作用,共同体法律的统一性在整个共同体领域内的有效保障,使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有了很大发展。但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欧洲刑法”以及欧洲刑事司法都相对滞后,与欧洲一体化的步伐不相协调。欧共体各成员国的刑事法律无力对付日益严重的跨国犯罪和侵害欧共体财政利益犯罪的严峻挑战。然而广泛的欧洲财政,以及在资助和津贴、税收、支付和结算等方面却急需刑法保护。为此,欧洲刑法学界围绕走出刑事司法困境,开展比较刑法研究,提出建立统一的欧洲经济刑法
2、体系的设想。通过欧洲议会、欧洲委员会、欧洲刑法协会聘请刑法专家工作小组,并于1997年4月将“保护欧盟经济利益的刑法(草案)”提交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进行公开听证。该草案虽是为保护欧盟经济利益的刑事立法尝试,但却预示欧共体刑事立法模式趋于统一,它将对欧洲刑法体系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欧洲刑法发展的“特洛伊木马” 欧洲联盟建立以来,欧共体法律对成员国的宪法性地位的确立,直接适用原则和优先原则为维护欧共体法律的效力和地位所起的重要作用,共同体法律的统一性在整个共同体领域内的有效保障,使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有了很大发展。但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欧洲刑法”以及欧洲刑事司
3、法都相对滞后,与欧洲一体化的步伐不相协调。欧共体各成员国的刑事法律无力对付日益严重的跨国犯罪和侵害欧共体财政利益犯罪的严峻挑战。然而广泛的欧洲财政,以及在资助和津贴、税收、支付和结算等方面却急需刑法保护。为此,欧洲刑法学界围绕走出刑事司法困境,开展比较刑法研究,提出建立统一的欧洲经济刑法体系的设想。通过欧洲议会、欧洲委员会、欧洲刑法协会聘请刑法专家工作小组,并于1997年4月将“保护欧盟经济利益的刑法(草案)”提交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进行公开听证。该草案虽是为保护欧盟经济利益的刑事立法尝试,但却预示欧共体刑事立法模式趋于统一,它将对欧洲刑法体系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
4、响。 一、“保护欧盟经济利益刑法典(草案)”的产生背景 随着欧共体的发展,其广泛的财政和财政预算日益受到犯罪交易的威胁。据欧洲委员会掌握的资料: 1995年“欧洲诈骗”犯罪使共同体预算遭受的实际损失占共同体总预算的1.4%;诈骗涉及的金额达欧共体预算资金的10%至20%.调查显示,在此期间侵害欧共体财政利益的资助诈骗和逃税已成为国际有组织犯罪的活动领域。(注:(德)UlrichSieber维尔茨堡大学教授:“在通向欧洲刑法的道路上”,载(法)MiveilleDelmasMarty博士、教授著:《保护欧盟经济利益刑事法典》,YvonneKleinke律师和M
5、arcTully译成德文,德国科恩。卡尔里曼出版合伙公司1998年版,第4页。)这不仅涉及到欧洲委员会的切身利益,威胁到欧洲总会计署的财政管理安全,而且使欧洲议会即欧共体预算的监护人面临严峻挑战。但由于各成员国长期以来受传统主权思想的束缚,认为“刑法作为国家针对个人行使权力的‘最后的手段’,在国际领域里尤其涉及到国家的主权”。(注:王世洲著:《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页。)因而各成员国不同意把刑事立法制定权交给共同体组织行使,致使欧洲刑事司法陷于被动无力的困境。有学者主张,可依据《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05条关于有效的财政管
6、理原则(Theprincipleofsoundfinancialmanagement)制定狭义刑法,以加强对欧盟预算的刑法保护,为经营者的法律安全和平等提供保障。 欧共体历来重视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刑事司法合作和协调,“在欧共体的各个机构中,仅欧共体理事会就制定了大约20个国际协定和75个以上关于成员国进行刑事合作和刑事协调的建议”。(注:王世州:“欧洲共同体对刑法的影响”,载《欧洲》2000年第1期。)这些协定和协议对欧共体成员国的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在打击毒品、武器和爆炸物的犯罪方面的警务合作以及其他方面的双边合作卓有成效。 早在19
7、93年欧洲理事会就建议起草一部模范欧洲刑法典和模范欧洲刑事诉讼法典,《阿姆斯特丹条约》的签定,进一步推动并加速了各成员国之间的刑事司法合作。该条约体现了《欧洲共同体条约》第K(1)条的规定,在打击国际诈骗和毒品犯罪等“共同利益”方面,各成员国司法与警察必须加强有效合作,明确与欧共体利益紧密相关的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及毒品犯罪的定义和刑罚。1995年欧共体理事会《关于保护欧共体财政利益的公约》中明确提出:“各成员国在打击传统诈骗犯罪的同时,应补充完善”欧洲诈骗“条款,以便对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逃税行为惩治有据。1996年,欧共体理事会对该公约作了完善,要求各
8、成员国必须规定,欧共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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