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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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论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影响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影响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影响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税收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切实的策略和的倡议。  国际税法;跨国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  一、引言  在全球信息经济、数字经济和X络经济普及的情况下,通过全球范围的电子虚拟市场,电子商务展现了令人惊讶的发展速度并推动了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已达2.9[摘要]电子商务给国际税法带来了变革与创

2、新,同时也为国际税收带来新的机遇与契机。文章首先介绍电子商务的形成与发展、特点、概念及其运转规律,并且探讨电子商务的应税性理由。随后,对于电子商务给国际税收带来的冲击,再从法律和时间的角度为我们的国际税收政策适用的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切实的策略和的倡议。  [关键词]国际税法;跨国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  一、引言  在全球信息经济、数字经济和X络经济普及的情况下,通过全球范围的电子虚拟市场,电子商务展现了令人惊讶的发展速度并推动了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市场

3、交易额已达2.95万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B2B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6万亿元,同比增长26.8%,整体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X上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3492亿元,同比增长74.6%。  这种新兴的商务模式不仅给传统法律体系带来极大地影响,而且挑战了各国传统的贸易法律关系制度。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际税收流失、逃避税收等理由引起了各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政策迫在眉睫。  二、电子商务概论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及运转特征  电子商务是指运用电子通讯设备和技术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间进行的

4、各种商品、技术和服务交易活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销售商与消费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影响由优秀站.提供,助您写好论文.者可以在国内或国外自由的销售或消费而不受地域限制,同时也不受国籍的限制。对于这种新型的运营手段,运用单独的一国税法无法妥善解决电子商务征税理由,相反,会带来更多的税收上的法律理由。  (二)电子商务的应税性分析  电子商务这种新兴的交易方式,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对于价值背后产生的利润,征税抑或免税,国际社会争论不休,从而产生两个对立观点的派别:免税派与征税派。  从法律经济学角度分析电子商务的应税

5、性,笔者认为,电子商务应该收税,不应因客观因素而放弃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利益,这也是本文从法律经济学角度分析的前提。  1.从税收中性原则角度分析:根据该原则,税收不应当给纳税人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要避开税收对市场机制产生扭曲。  2.从税收公平原则角度分析:税收公平原则从经济法角度来讲,指纳税人地位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  3.从税收的经济原则分析:在宏观层面上讲,税收是一种国家分配活动,它的分配对象是社会劳动剩余产品与国民收入,只要满足了公共需要,那些剩余产品就有征税的可行性。  三、电子商务对国际税

6、法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构成要素的影响  首先,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税收在实体法上产生了极大影响:在宏观层面上,因税收管辖权的难以认定让国际税收日渐失衡;在微观层面上,电子商务的发展难以被当今税法构成要素所认定。  1.难以确定税收主体身份  征税主体,税法主体之一,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即征税人。由于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强权而取得收入的主要手段,因此税收的征税主体只能是国家。而依法向征税主体转移部分财产的即为纳税人,其中包括法人与自然人。  2.课

7、税对象的界限模糊  税收法律关系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称为课税对象(objectionoftaxation),包括所得、行为、货物、资源等。对于课税对象,各国认定策略各有差异,所以税收征管也不同。  3.难以确定纳税地点  现有的纳税地点规定以属地原则为主。电子商务的虚拟化和交易的隐匿性,以及被认为是X络空间中服务地的主要服务器的易于流动的特性,使得征税机关难以确定消费地与产品供给地,故无法有效行使相关权限。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管辖权的影响  1.收入地税收管辖权弱化  收入地税收管辖权,是指征税国对跨

8、国纳税人在共同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的权力。根据常设机构原则,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取得的营业利润应当在该国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立在另一缔约国境内的常设机构所获得的营业利润可以在该另一国征税,且仅限于可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那部分营业所得。对非居民课税的关键在于常设机构的设置。常设机构既可能由固定经营场所构成,也可基于人活动的非独立地位构成。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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