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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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土社会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乡土社会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 乡土社会一词是社会学界研究中国基层农村社会时对其特性的概括。它比较直观地反映了中国基层农村社会的独特品性。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写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乡土社会生活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生活上相互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里我们称之为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群体。乡土社会是安于重迁的,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是礼治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

2、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  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依法治国以来,国家正式的法律制度开始大规模地进入乡村社会,即所谓的送法下乡。虽然国家法在构建现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是主要力量和统治力量,但传统习俗、秩序性的村规民约也不是消极和毫无力量的,它仍然被人们在乡土社会广泛地和长期地使用,是乡土社会解决纠纷的主要力量,甚至部分替代了国家法。民间法深入人心,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在中国

3、农村问题尤为严重,因此提出了在乡土社会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博弈问题。  一、乡土社会中的国家法  国家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调解机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国家法,又被叫做正式法或成文法。但在乡土社会中国家法或被转化,或被规避,或被替换,国家法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这种尴尬局面,让人无奈,它的原因主要在于:  1.我国现行国家法中的原则是从西洋搬过来的,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

4、中国普通老百姓不明白进口到中国后的法律,因此产生了隔阂。  2.国家法是由国家机关创立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其条文不但浩如烟海,而且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高度概括性。由于乡土社会中农民的普遍整体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高,而且国家法的法言法语并不像村规民约通俗易懂,因此国家法不能迅速被接纳并成为农民内心确信的习惯规则。  3.国家法在乡土社会难以被彻底推行的关键因素是国家法发挥的作用受限。乡土社会中农民遇到的有些问题,通过当地习惯法比国家成文法更容易解决,也更容易获得普通百姓的认可或信服。在乡土社会中,民间法的影响和作用已经

5、是根深蒂固。  二、乡土社会中的民间法  所谓民间法,是在社会长期的不本文由.L.收集整理断的演变过程中自发形成的,有民族的、家族的和宗教的,还有各种会社的和地方习惯的。民间法,又被叫做习惯法、不成文法或固有法。民间法生长于民间社会,其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秩序的关系更加有机和密切,以至当政体变更,国家的法律被彻底改写之后,它仍然可能长久地支配人心,维系着民间社会的秩序。  具体而言,民间法深入人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国家法在乡土社会的不适应性。只是一味移植国外法律,忽视中国本身的历史传统特别是乡土社会的风俗习惯

6、,使国外的法律在中国乡土社会遭遇水土不服和排斥。农村仍然是熟人社会,是安于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口流动很小,是礼治的社会。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乡土社会土生土长的民间法在与现代法律相比之下更具有实用性。  2.传统的力量。新农村建设正在进行之中,乡村社会诸多因素发生了改变,但现在大多数的中国乡土农村仍然是面对面的亲密群体和熟人社会。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化,以农为业的人,常态是世代定居。从而世代习续的传统,足以应对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7、中国当代法律的基本制度源自西方,而民间法却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和生活中自发形成,世代相传,其长久支配人心的地位,绝不可能在短期内被任何一种力量改变或替代。在乡土社会中,农民受高等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普遍薄弱,使得农民避开国家正式法律,更偏爱于乡规民约、传统习俗,即使在解纷过程中困难重重,碍于礼俗、成见和成规等传统,也情愿利用民间法私了,而不愿闹上法庭使自己在周围亲朋好友面前面子尽失。  3.诉讼观念。厌诉可以理解为排斥诉讼,是人们规避国家正式法适用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人(尤其是农民)之所以厌诉,首先,是长期历史文化的

8、积淀。无讼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孔子和为贵的传统思想依然深入人心。其次,依着现行法去判决,时常可以和地方传统不和,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再次,高昂的诉讼成本也使乡土社会中的有些人唯恐避而不及。这不仅包括诉讼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正常费用,而且还包括因请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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