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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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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阮元校勘《礼记正义》存在的问题 [摘要]阮元校《十三经注疏》,于《礼记正义》大量采用南宋卫?《礼记集说》的材料,由于版本的判定和使用犯了重要错误,使得大量校勘记条目与卫?《礼记集说》原文事实不符,所采材料不可靠。通过对卫?《礼记集说》版本源流的清理,比勘宋郡斋本、明影钞宋本、清通志堂经解本、《四库全书》本各版本,发现阮元所用《札记集说》的版本非宋本,而是经过重大改动的通志堂经解本。 [关键词]阮元 《十三经注疏校勘记》 《礼记集说》 版本 [分类号]G256.3 清代大经学家、文献学家阮元校勘《十三经注
2、疏》,成《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嘉庆二十年(1815年)春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时,将《校勘记》附刻于群经各卷之末,于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秋完工。经过这一整理,该书成为经学研究的名著,也是文史研究者必备的参考书。阮校《十三经注疏》十分重视版本对校。他搜集、利用的历代版本甚多,尤重宋明旧版。 每条校记无不历载各本异同,间下案语,考证案断,证是存疑,每精要迭出。书刊成之后,倪模又校出93条,余成教校出38条。朱华临于道光六年(1826年)汇合二书,详加勘对,并监督刻工逐条更正,使此书更加完善。以这样的态度整理
3、古籍,应该是很精审的了。遗憾的是即使这样,该书在版本的判定和使用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由于犯了根本性的错误,使得部分校勘与事实不符,材料的可靠性值得质疑。 1 问题的提出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笔者在校点卫?的《礼记集说》(以下简称《集说》)时,查检《礼记正义校勘记》作为参考。发现《校勘记》中大量使用了卫?的《集说》。充分利用这个版本是很好的,因为卫?的《集说》是保存下来的有关《礼记正义》的稀有南宋版本之一。但是,当我们将《校勘记》中所引《集说》的条目同原书核校时,发现有很多并不相合,问题十分严重。举例如
4、下: ?《曲礼上》:“主人延客祭。”郑玄注:“客若降等则先祭。”阮校:“闽监本、毛本同,岳本同,卫氏《集说》同。惠栋校宋本‘若’作‘不’,嘉靖本同,《考文》引古本、足利本同,是也。” 按:“若”当作“不”,阮元的判断是对的。但是校勘记判断卫氏《集说》作“若”,则误矣。今检《集说》,本作“不”,而不作“若”,版本是正确的。《校勘记》以为《集说》作“若”字,判断《集说》同误。非也。 ?《曲礼上》:“毋放饭。”郑玄注:“去手余饭於器中。”阮校:“闽监、毛本同,岳本同,嘉靖本同,卫氏《集说》同,《考文》引宋板‘於
5、’作‘放’。” 按:今检《集说》,本作“放”,而不作“於”,与《考文》所引宋板同。阮校非。至于究竟应作“於”,还是作“放”,则当别论。 ?《曲礼下》:“苞屦、圾?、厌冠,不入公门。”孔颖达疏:“厌帖无者疆,为五服丧所著也。”阮校:“闽本同。惠栋校宋本‘疆’字同,‘者’作‘耆’。监、毛本‘者疆’作‘梁?’,卫氏《集说》同。案:当作‘耆疆’,宋本是也。古训‘耆’为‘疆’。《逸周书?谥法》云‘耆,疆也。’《左氏?昭廿三年传》:‘不懦不耆。’杜预注亦云:‘耆,疆也。’疏意盖谓无耆疆之谓,厌帖而已。‘耆’,作‘者’,
6、形近之误也。” 按:《逸周书?谥法》:“耆意大虑曰景。”孔晁注:“耆,疆也。”阮元所引误以注文为正文。作“耆疆”是对的。作“者疆”,当然是形近而误,作“梁?”亦非。问题是阮校说“监、毛本‘者疆’作‘梁?’,卫氏《集说》同”,其判断与所引宋本卫氏《集说》并不吻合。给人的信息是卫氏《集说》作“梁?”是错误的,当作“耆疆”。但是,检核宋本《集说》,发现原文并不作“梁?”,而是作“耆疆”,与惠栋校宋本相同,说明宋本不误。 ?《曲礼下》:“庶人曰妻。”孔疏:“‘庶人曰妻’者,妻之言齐也。庶人贱,无别称,判合齐体而已。
7、尊卑如此。若通而言之,则贵贱悉日妻。”阮校:“惠栋校宋本作‘贵贱悉’,此本‘贵贱悉’三字阙。闽、监、毛本‘贵贱悉’作‘上下通’,卫氏《集说》同。” 按:此段文字是就贵贱尊卑而言,作“贵贱悉”比作“上下通”义长。检核卫氏《集说》,原本作“贵贱悉”,与惠栋校宋本相合,说明宋本原貌如此。作“上下通”者,当是后世所改。而阮校谓卫氏《集说》同闽、监、毛本,作“上下通”,既与宋本不合,亦与文章原意不能完全融汇。阮校误矣。 ?《曲礼下》:“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犏。”孔疏:“昆仑在西北,别统四方九州。其神
8、州者,是昆仑东南一州耳。于一州中更分为九州,则禹贡之九州是也。”阮校:“‘于一州中更分为九州’,惠栋校宋本作‘一’,是也。此本误。闽、监、毛本作‘神’,亦非。卫氏《集说》同。” 按:“于一州中更分为九州”,直接承上句“昆仑东南一州耳”,是就州之数目说,因此作“一”是正确的。惠栋校宋本作“一”,说明宋本之可贵。可是同为宋本的《集说》,为何会同闽、监、毛本作“神”而致误呢?复核《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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