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婚内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

浅谈婚内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

ID:9588184

大小:51.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5-03

浅谈婚内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_第1页
浅谈婚内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_第2页
浅谈婚内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_第3页
浅谈婚内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_第4页
资源描述:

《浅谈婚内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谈婚内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  一般情况下,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并给受害人造成损害,侵权人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侵权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我国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基于民事主体的相互独立性,侵权人并不因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而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夫妻一体的观念正在被打破,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的侵权,侵权人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参与婚姻法修改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曹诗权教授说:“在现代社会,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社会意义上,人均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这并不受婚姻关系的影响。侵权行

2、为事实成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民事法律上,虽然双方具有法定的夫妻身份关系,但同时夫妻一方又都是独立的民事行为主体,这种独立性既表现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也表现为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尤其是在夫妻间内部关系上,二人的独立性表现的更为明显,其中包括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侵权一方要承担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因双方存在法定的夫妻关系而忽略对侵权人的法定制裁,侵权人也无权以存在夫妻关系为理由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在此时,侵权人与受害人在民事法律上,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法律不问二人之间的关系,只

3、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否符合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予以认定,并据此决定是否对侵权行为予以规范并对侵权人予以制裁,即是否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就婚内侵权而言,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行为人自己实施的行为,因此,侵权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应按照我国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对婚内侵权人予以约束。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很明显,我国法律规定侵权人承担侵权行为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的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的行为与该损害事实

4、具有因果关系,只要没有特殊免责情况,侵权人即应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主体构成要件是公民,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该侵权责任主体作任何限制性规定,也没有对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作限制性规定,更没有将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而将侵权人排除在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之外,侵权人也不能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国司法实践中也确实存在关于婚内侵权并由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案例。2001年年初,家住河南省偃师市翟镇村的李红萍在得知丈夫崔成华有了婚外恋后,便到处散布丈夫同第三者的隐私,以图泄愤。她一方面

5、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丈夫进行羞辱、漫骂;另一方面将第三者写给丈夫的书信复印后四处散布,使崔成华无法正常工作。2001年2月12日,李红萍因侵害丈夫的名誉权,被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判决停止侵害和当庭向丈夫崔成华道歉。不难看出,在我国,严格的夫妻一体的传统观念正在开始转变,并逐步承认夫妻二人人格的独立性。  在我国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中也确实规定了婚内侵权的形式、解决方式、承担责任的形式,但此规定十分不完善。这里规定的侵权形式仅限于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它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没有规定如侵害名誉权侵权行为

6、形式。而且对于侵权的救济手段仅限于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并没有规定受害人享有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侵权人应依法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义务。实际上,这种规定并没有很好地保护受害人,惩罚侵权人。  鉴于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没有关于婚内侵权并由侵权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明确规定,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笔者建议在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对侵权行为方式、救济手段、侵权责任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使我国婚姻法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的民事权益保护更加完善,使

7、我国婚姻法体系更加完善。  那么,在解决了应认定婚内侵权侵权人承担责任后,还要认定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从理论上来讲,一般对责任方式没有限制,也不应有限制,包括以下几种民事侵权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前四种方式,判决后比较好操作,对于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就不是这么容易了。  我国司法实践中承认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内的责任形式。2001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杨森的妻子张女士没有任何精神疾患,被告杨森强行将其送到精神病院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张女士的名誉,

8、并给其造成极大精神痛苦。同时,法院判决张女士的丈夫杨森侵犯妻子名誉权成立,杨森应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张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虽然法院对于婚内索赔案可以作出判决,但是在判决的执行上却会陷入尴尬境地:难于执行或根本不能执行。在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法定婚姻关系时,赔偿责任的承担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是对夫妻个人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