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刍议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理由及其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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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刍议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理由及其法律规制刍议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理由及其法律规制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刍议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理由及其法律规制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股东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为效力的论争  随着世界公司法向自治型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公司法制的发展正处于强制与自治的时代拐点,这不仅促成了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实务工愈加认同公司自治但有限度的思想,同时也极易促成公司法认知的多元化。目前。我国有关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效力的认识具有“论据集中但有差异,论点丰富但不合理”的特点。摘要:我国虽于

2、2005年修改《公司法》时引入了一人公司、公司担保制度,但未对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理由作任何规定。这便引起公众对此形成了多元化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理论分歧。我国现行立法在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理由上存在立法漏洞。但该行为的较强负外部性以及道德风险的客观存在又证成立法引入的必要性。立法应对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引入采取限制性允许模式,通过权能主体限定、一人公司债权人直接性保护机制以及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加以严格规制。  关键词:担保权能;道德风险;限制性允许;法人型股东  1004-0544(2012)11-0116-05  

3、我国颁布《公司法》自颁布以来,在近20年的时间里,历经了3次修订,已然从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之初带有强烈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强制型公司法制形塑成愈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自治型公司法。我国《公司法》(2005)不仅引入了广受学界呼吁的一人公司制度,同时对具有强制性色彩的公司为股东担保制度进行了颠覆性改革。在此背景下,我国公司法实务中出现了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合法性的争议,并通过“案例指导”的形式将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的效力理由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效力的论争  随着世界公司法向自治型发展步伐的

4、加快,我国公司法制的发展正处于强制与自治的时代拐点,这不仅促成了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实务工愈加认同公司自治但有限度的思想,同时也极易促成公司法认知的多元化。目前。我国有关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效力的认识具有“论据集中但有差异,论点丰富但不合理”的特点。一方面,相关观点大多主要以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第16条为研究的基本出发点,结合公司自治、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的利弊等为论据,形成了差异性的论证体系;另一方面,这些论点内容丰富,涵盖面广,但均存在论据不足、有失偏颇等不合理理由。然而,通过对现有认识所得结论的实质性分析

5、发现,我国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效力的论战可大致分为“规定说”和“立法漏洞说”。首先,“规定说”分为“允许说”和“禁止说”。“允许说”认为,即便我国《公司法》(2005)并未明确规定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效力。倘若公司章程亦无记载,则“是否为股东担保”属于一人公司的自治领地。主要理据:一是对《公司法》(2005)第16条适用范围及立法目的的考察。由于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且股东为一人,不存在其他股东利益保护理由,因此无适用《公司法》(2005)第16条之必要,同时亦不符合立法者通过公司为股东担保的表决权排除规则所要达到的防

6、治利害关系股东滥用股东权,保护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目的。二是股东之债权人的注作用务。鉴于担保是以意思表示为内容的双方民事行为,当事人理应在担保合同订立前对相关主体、担保内容等情况作合理审查,为此只要股东之债权人尽了合理注作用务,那么即便该公司无权或越权担保,仍应适用表见等制度。三是“公司自治”的法治理念。公司自治作为“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的延伸”,意味着只要《公司法》(2005)等相关法律法规未作相关规定,相关事项即属“法无禁止皆自由”。后者则属于形式理性的思维进路,从两方面加以论证:一

7、方面,决策权行使主体的缺位彰显了现行立法对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效力的否认态度。由于《公司法》(2005)第16条位于总则部分,因此其有关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当然适用于所有的法定公司类型,除非法律有另外规定。这势必决定了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的行为主体存在缺位理由。另一方面表决权排除规则的适用困境理由。《公司法》(2005)第16条第三款要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对为股东担保事项作表决时,排除了利害关系股东对该事项的表决权,这也就意味着只存在一个股东的一人公司并不存在法定的表决权行使主体,可见

8、立法者从侧面否定了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行为的合法性,而这肯定不能被理解为立法存在逻辑矛盾。  此外,“立法漏洞说”的主要论据与“禁止说”存在某些近似之处,主要集中于适用主体和适用程序两个方面:在适用主体方面,“立法漏洞说”认为立法者在2005年修改《公司法》时,只考虑到了将公司为股东担保的决策权赋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而尚未考虑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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