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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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对策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中小企业首当其冲,受到较大影响,融资难,贷款难,资金短缺仍是最主要的问题。2008年全国新增小企业贷款只有225亿,比2007年只增长了1.4%,2009年头三个月全国的信贷总量增加了4.8万亿,但其中给中小企业的贷款份额还不到5%。  1.1中小企业通过间接市场获得信贷支持总体占比仍较少。  据统计,截止2008年底,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有970万户,另有个体工商户2900万户,尽管中央财政09年拿了10个亿,

2、在全国建立了300多个担保机构,已经提供了2500多亿的贷款,但相对于全国庞大的中小企业基数,这个数字仍杯水车薪。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取得银行贷款很难,主要表现为抵押难;一方面对中小企业来说,一些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繁琐。这就使得许多中小企业视银行贷款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间贷款的途径。另一方面对银行来说,中小企业借款的特点是“少、急、频”,加之为中小企业贷款监控成本高、风险大,故银行也不愿意放款给中小企业。  1.2中小企业通过直接市场融资的渠道窄、工具少、门槛高。  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

3、健全,公司债发行的准入障碍,广大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截止2010年1月底,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中小企业不到400家,国内发行公司债的中小企业也是凤毛麟角。只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到直接上市筹资,再加之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募集资金。  1.3广大中小企业缺乏自有资金。  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内源融资。据国际金融公司研究资料,股东投入资本和内部留存

4、收益分别占我国私营中小企业资金的30%和26%,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不足1%。企业发展受股东实力限制,多数企业难以获得外部力量的支持。    2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业务具有高风险低收益,风险与收益不配比的特点。具体体现如下:  2.1担保业务收益低。  目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时,承担了借款企业大部分甚至是全部借款的风险。且由于要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尽量做到不增加企业负担,担保费率不可能制订的过高,实际中所收取的保费仅为担保额的2%左右,收入与

5、所承担的风险明显不相匹配。这就造成了担保机构担保业务规模越大,承担风险越大,出现代偿损失的可能性越大,而相应的保费收入可能仅能满足日常正常开支的需要。如担保项目出现代偿,往往要出现损失资本金的情况。  2.2面对的客户群体有缺陷,抗风险的能力低。  对于企业来讲,通过担保公司融资是要增加融资成本的,所以担保公司所面对的客户群体多为有一定缺陷,也就是通过正常渠道难以获得资金的企业。特点如下:  (1)自身的资产实力有限,基本没有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  (2)是大多数企业处于初创阶段,从事的是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面

6、对的是新市场,技术、市场和政策性风险很大;  (3)是许多企业为民营企业,股东自身的实力有限,出现问题时难以获得外部力量的支持。  2.3担保业务开展的外部环境条件还不完善。  担保业务是一种金融中介业务,它服务的是企业和金融机构,执行的是政府的产业政策,担保业务能得到顺利开展,离不开完善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商业银行贷款中遇到的所有问题,担保机构都同样会遇到。比如,信息不对称、抵押物不足、虚假财务报表,甚至是追求盈利性目标等。只是通过引入担保机构,风险承担主体发生转移,但并没有分散风险,更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因

7、此,担保机构的最大优势在于能以数倍于其资本金的规模提供担保服务、放大贷款规模。然而目前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环境还不是很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发展策略的调整对担保机构可能产生风险。例如,国家对担保机构的税收政策调整,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担保资本金运用的限制,国家利率政策变化等。同时,纵观国内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金基本上都是以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为主要,这就决定了担保公司经营运作上的政策导向性和项目选择上的倾向性,以及费用收取的优惠性。甚至于某些项目体现所谓的“长官意识”,导致有

8、些担保项目没有经过严格必要的评审和科学决策。还未真正形成“财政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  (2)与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行业管理与业务规则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状态。目前除了1995年6月颁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外,没有其他的法规来为担保机构提供专门的法律依据和保障。而现行的《担保法》在制订的时候又比较侧重保护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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