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理念对现代法治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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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讼”理念对现代法治的不利影响  一、无讼理念的历史渊源及内在本质  无讼理念作为中国古代社会一种重要的法律观念和基本价值取向,最早出现于孔子《论语颜渊》中,即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说在审判案件方面,我和他人是相同的,目的是使诉讼不再发生。在孔子看来,诉讼是无可奈何的事,理想的境界是使民无讼,因为听讼者,治其末,塞其流也;正其本,清其源,则无讼矣。即听讼折狱,只是解决治国问题上的末和流,而只有以德为政,以礼为教,才能使整个国家稳定有秩序。  关于无讼理

2、念,儒家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孟子也从道德伦理的角度进行了深刻阐述,人借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1]为了实现无讼理念,儒家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多地要用道德来维系和协调,做到没有争论、没有诉讼的同时,也希冀统治者也强化礼乐道德的调整作用,以道德礼化解人们纠纷。  按照儒家观点,讼的出现就是源于道德堕落。因此,实现无讼的根本途径是对百姓进行德礼教化。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亏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圣人假法以

3、成教,教成而刑不施。故反厉而刑不杀,刑设而不犯。[3]只有用伦理道德教化百姓,才能使其品德高尚,自省握责,严于律己,远离纷争,从而实现没有诉讼没有争端的和谐社会。  无讼作为一种儒家理念,贯穿于儒家法律思想的始终,但它又不仅是理论上的主张,更是政治权力所要推行和维护的基本价值。[4]为了推行无讼理念,传统中国社会的历来统治者都对无讼持积极支持的态度。无论是专制社会等级的确定、家与国的关系、礼与法的结合等等,均为无讼铺就了道路,达到从各个方面来保证无讼这一理想的实现。为了减少诉讼,甚或消灭诉讼,中

4、国历代王朝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儒家的德礼教化,德主刑辅的政治主张,州县官为民父母,上之宣朝廷德化,以移风易俗,下之奉朝廷法令,以劝善惩恶由听讼以驯至无讼,法令行而德化与之惧行矣。[5]为了督促地方官吏对百姓进行德礼教化,专制社会的统治者将讼与政绩紧密相连,息讼作为考核官员政绩优劣的重要指标,成为封建时代评判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清代顺治朝《清颁州县事宜》训示地方官员州县官为民父母,上之宣朝廷德化,以移风易俗,下之奉朝廷法令,以劝善惩恶由听讼以驯至无讼,法令行而德化与之惧行矣。  为限制百姓诉讼,

5、统治者还定了相应的务限法。即在农忙时节禁止百姓到官府提起有关户婚、田土、钱债等民事诉讼。比如唐朝时规定每年只有农历十月一日至第二年的二月三十日这5个月内,百姓才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宋朝在此基础上,将这一期限进一步缩短为4个月,即自十月一日至第二年的正月三十日,官府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明清时规定从四月一日至七月三十日,止讼。即使在准予诉讼的月份,也有告诉日期的限制。此外,对诉讼程序的严格规定也从制度上大大降低诉讼的数量。  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得越诉,在公堂上不论原告被告都要长时间跪在法官面前

6、,法官必要时可以刑逼取口供。即使是纯民事诉讼,也可以用鞭拷讯当事人。如《唐律断狱》规定: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查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  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平民进入司法程序的困难,使他们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涉讼。正是在儒家无讼理念和专制统治者的无讼制度双重高压下,冤死不告状、诉则终凶等一系列厌讼、贱讼、怠讼的心理构成了古代人们对无讼主张的主要心态,并最终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太平百姓,完赋役,无争讼,便是天堂世界。[6]在统治者看来,经过成功的

7、德礼教化后,百姓欣然礼的规范和约束,以儒家的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根本行为准则,安守本分[7]家庭、宗族及至整个国家都和乐融融,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尽显和谐和安宁。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告诉我们,在充斥着无讼思想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在放弃诉讼的同时,又有多少人是在各种社会重压之下的无奈之举,众多的息事宁人案件,又有多少案件扭曲了人性,践踏了社会的正义与公正。如果在治下纷争不止、诉讼迭起,则会被认为是官吏德化不足和缺乏政绩的表现的古代社会,地方司法官吏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在面对各种

8、诉讼纠纷时不择手段地息讼、止讼,绝不是秩序井然的表现。作为专制社会下的普通百姓,之所以选择无讼则更多是畏法和惧官等等的无奈选择。而对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者而言,在以秩序的维持永远是第一要务的专制社会,诉讼被视为对秩序的颠覆。[8]坚持无讼的法律制度,恰好维护了统治阶级的专制统治秩序。而维护了统治阶级的专制统治秩序又正是儒家倡导的,统治者极力支持的无讼理念的本质。  二、无讼理念对现代法治的消极影响  纵观中国历史,无讼思想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着中国历史的始终。尽管自一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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