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

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

ID:9393055

大小:28.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4-30

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_第1页
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_第2页
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_第3页
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_第4页
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保险霸王条款第一案在湖口宣判  2006年8月30日,余飞的父亲向人寿保险湖口县支公司投保,被保险人为余飞,保险期自2006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07年2月28日24时止。2006年10月8日上午,余飞的左眼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湖口石钟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余飞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湖口县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残疾赔偿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2、表》的规定,伤残赔偿金只赔付被保险人1至7级之列的伤残,7级以上伤残不给予赔付。但近日,发生在九江市湖口县一校园内的一起人身意外伤害纠纷案中,湖口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为采用格式条款(即常称的霸王条款)订立的合同,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未将格式条款中“7级以上伤残不给予赔付”的条款明确告知投保人,故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被保险人残疾赔偿金。据了解,这一判决在全国尚属首例。  起诉:玩具枪引发伤害赔偿纠纷  2006年10月8日上午,湖口县舜德建设小学一年级学生余飞(化名)在教室刚坐下准备上课时,坐在他前排的曲阳(

3、化名)突然转过身,用装着粉笔头的玩具枪对着余飞的左眼。  据余飞的父亲介绍,正在这时,坐在曲阳旁边的另外一名同学陈东(化名)转身用手拉动了玩具枪的扳机,玩具枪中的粉笔头射中了余飞的左眼,余飞当即被紧急送往医院。余飞受伤的左眼被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透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先后在湖口县中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后经湖口石钟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余飞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  事后,经学校老师了解,曲阳和陈东事前曾受该校二年级学生曲敏(化名)指使。在事故发生后,这三名学生的家长已共偿付了余飞医疗费1500元。后因人身损害

4、赔偿纠纷一直协商不成,今年5月,余飞将曲阳、陈东、曲敏三名同学以及湖口县舜德建设小学(以下简称建设小学)列为被告和第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口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一起诉至湖口县人民法院。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建设小学、曲阳、陈东、曲敏赔偿医疗费元(医疗费总额为元,已扣减1500元)、交通费元、护理费189元、误工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0元、营养费1000元、鉴定费250元,并偿付伤残赔偿金元。第三人人寿保险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有关费用的垫付责任。  湖口县人民法院于5月8日受理此案,并于6月12日

5、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案件审理  格式条款未明确告知投保人  1两学生担责学校免责  湖口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中认为:本案中,曲阳、陈东均系未成年人,共同致伤余飞左眼,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并应由其监护人替代承担,故曲阳、陈东为共同赔偿义务人,并互负连带责任。  在庭审中,原告方主张曲阳、陈东的侵权行为是由曲敏指使的,但未提交充分、有效证据予以证实,故法院依法不予认定,在本案中曲敏的监护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同时表示,曲阳、陈东致伤余飞具有偶发性和突然性,建设小学难以预见、不能控制,并无过错。原告方认为建设小学疏

6、于管理,与案件事实不符,故原告方要求建设小学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亦不予支持。  2未经许可转院治疗费用不予赔付  2006年8月30日,余飞的父亲向人寿保险湖口县支公司投保,被保险人为余飞,保险期自2006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07年2月28日24时止。人寿保险在庭审中表示,余飞确实曾在该公司投保,且在保险期内。投保险种为:“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人寿保险公司说,他们会按条款规定赔偿被保险人医疗费。  法院方面认定,余飞

7、的父亲与人寿保险湖口县支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余飞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伤害的保险事故,人寿保险湖口县支公司应依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赔付保险金。但是在人寿保险出具的《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凭证兼投保单、保费收据》正面印有《特别提示》,主要内容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时,必须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农村中心卫生院诊疗;被保险人需转院或到湖口县城以外医院诊疗,需提前告知保险公司获书面同意后方可。  而余飞的父亲投保时曾经已经在《客户声明》栏中签字。因为余飞从湖口转到九江治疗前未获人寿保险湖口县支公司书面同意,故

8、法院审理时认为,余飞在九江的医疗费用,人寿湖口县支公司可依特别提示不予赔付,而仅需赔付余飞在湖口的医疗费用元。  3免责条款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人寿保险湖口县支公司在庭审中提出,该公司不应赔偿伤残赔偿金,因为在他们的保险凭证上特别提示、注意事项已告知了投保人,投保人已签字。  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条款》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