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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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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员:黄艳芬洪梦茹李春春陈婉敏潘文渊机动车保险中的霸王条款以往保险公司都要求车主对旧车以新车购置价作为保险金额投保,而在发生全损时,却往往按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来进行理赔,这一现象被称为“高保低赔”。高保低赔按新车上险按旧车理赔--平安等三大保险公司机动车保险“霸王条款”北京车主王女士非常纳闷,她一辆开了12年的桑塔纳现在顶多值三四万元,保险公司给出的车损险保险金额却是10.08万元。保额高意味着保费高,自己的保费岂不是要多掏不少? 经过咨询,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告诉王女士,根据公司统一规定,无论驾驶多少年的机动车,保险金额都须按新车购置价来计算。这样一来,王女士1999年买的桑塔纳就要按照
2、新车标准交保费。但若按旧车入保,她至少可以节省六七万元保费。案例一:以新车价投保,却并不等于能获得等同于新车价的赔偿二:保险公司的理由是防止诈取保费案例分析三:保险公司存在定价“虚高”问题“意见稿”相关条款规定,机动车投保时按实际价值投保,在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人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新法规何为“无责免赔”?首先我们来看看汽车保险合同中的“按责任赔付”条款,即保险
3、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责任。“无责免赔”就指的是保险车辆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不赔付。无责免赔保险的基本精神:保险行业存在的条件是什么,就是为投保人承担未知的风险,并通过保险金的衍生来获益。中国保监会5月6号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对机动车损害进行赔偿,这意味着,车险理赔中被誉为“霸王条款”的“无责不赔”将被叫停保监会叫停车险业“无责不赔”霸王条款新法规保险合同中无责免赔条款的效力认定如果被保险人因无责免赔条款无法获得赔偿,则无疑与鼓励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的社会正面导
4、向背离,也不符合通过投保以分散社会风险之缔约目的,同时有违保险立法尊重社会公德与诚实信用之原则。因此,应确认保险合同的无责免赔条款无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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