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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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思考摘要:非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的享有调查取证权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用违法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国际范围内,非法证据实际上采取一种狭义界定的原则,其外延基本上被限制在两类证据:一是非法的自白证据;二是非法搜查、扣押所收集的实物证据。对这两类非法证据应如何处置?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这是各国在刑事诉讼领域中所共同关注的问题。关键词:非法自白证据非法实物证据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一、英国非法证据的处理规则(一)非法自白证据的处理规则在刑事诉讼中,自白证据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有罪的事实向司法者所作陈述的证据。违反法律的规定,以非法或不正当的

2、方式采集的自白证据,在性质上属于非法自白证据。英国普通法对非法自白证据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自白证据并不因其采集的方法和程序上的非法性而归于无效。自白证据的可承认性以其具有的可靠性为基准。〔1〕(p234)主要表现为自白证据的真实有效性。因此,不反映相关性(即真实有效性)的自白证据当然无可靠性可言。同时,自白证据可靠性的另一层含义还表现在,这种证据的产生符合自由和自愿精神。〔1〕(p234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思考摘要:非法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的享有调查取证权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用违法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国际范围内,非法证据实际上采取一种狭义界定的原则,其外延基本

3、上被限制在两类证据:一是非法的自白证据;二是非法搜查、扣押所收集的实物证据。对这两类非法证据应如何处置?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这是各国在刑事诉讼领域中所共同关注的问题。关键词:非法自白证据非法实物证据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一、英国非法证据的处理规则(一)非法自白证据的处理规则在刑事诉讼中,自白证据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有罪的事实向司法者所作陈述的证据。违反法律的规定,以非法或不正当的方式采集的自白证据,在性质上属于非法自白证据。英国普通法对非法自白证据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自白证据并不因其采集的方法和程序上的非法性而归于无效。自白证据的可承认性以其具有的可靠性为基准。〔1〕(p234)

4、主要表现为自白证据的真实有效性。因此,不反映相关性(即真实有效性)的自白证据当然无可靠性可言。同时,自白证据可靠性的另一层含义还表现在,这种证据的产生符合自由和自愿精神。〔1〕(p234)如果被告人的自白是非自愿作出的,即使该证据最终能够经过审判程序被认定为有证明价值的证据,也不具有可承认性。在此基础上,英国法提出了一项适用于所有案件的普遍原则:自白证据可承认性的一个基本条件是,该自白证据是自愿的,在某种程度上不是在受到威胁或引诱或被压制下获得的。〔1〕(p235)获取自白证据方法的非法性只有导致了被告人自白的非自愿性,这种非法自白证据才应加以排除。(二)非法实物证据的处理规则所谓非

5、法实物证据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采用非法方法搜查、扣押而获取的各种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普通法上,如果获取的证据具有相关性即具有证明案情的能力,不能因取证方法的非法性而排除这种真实的证据。正如非法自白证据的采用受到自愿性或任意性的限制,非法实物证据也存在相应的限制:如果在任何特殊案件中法官得出结论,尽管某个证据严格上讲是可承认的,但一旦承认,其偏见的效果最终使陪审团无法就案件的事实得出平心静气的观点,法官就应排除那个证据。〔1〕(p75—76)在普通法上,法官普遍享有的一项权力,即排除由控方提供的可承认证据。〔1〕(p74—75)至此,英国非法实物证据处理的总的原则是:非法实物证据的采

6、用足以导致对被告人审判的不公正结果,将排除该非法证据。反之,非法证据的采用不受影响。综上所述,英国对待非法证据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非法证据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采用为原则。第一,非法证据的可承认性必须以该证据的真实性为前提。第二,真实性的非法证据的最终采用还须以不损害诉讼的公正性即对被告人审判的公正性为限。上述普通法和成文法均表明,非法证据的采用如果足以导致对被告人审判公正性的损害,该证据应加以排除。二、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

7、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这一法律规定的要义在于从正面意义强调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反对并禁止采用非法方法收集各种证据。采集证据方法的非法性导致证据的虚假性或不真实性,该非法证据应被排除在诉讼之外。我国关于非法证据取舍争论的真正焦点集中于具有真实性的非法证据,能否因采集证据方法的非法性而排除这种证据。在中国理论界,曾经存在着三种基本的理论:第一种主张为“否定说”,即非法证据无论真实与否,均不具有证据能力,应一律加以排除。第二种主张是“肯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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