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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7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安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安排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党员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各院(系)登陆党委组织部网站仔细阅读《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并下载附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分类详细填写,于6月13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版至lixin@ouc.edu.cn,由组织部逐一审核并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20日、21日,以院(系)为单位到行远楼455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介绍信。组织关系转到山东省外的,还需以院(系)为单位持我校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青岛市委组织部办理换信手续(联系电话:859119
2、69)。7月15日办理第二批派遣离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届时请以院(系)为单位持第二批离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到行远楼455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集中办理。校团委: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院(系)团委为单位,携带团员证,鱼山校区各学院于6月17日集体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会办公室办理,崂山校区各院(系)于6月18、19日集体到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办理。第二批派遣离校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院(系)团支部为单位,携带团员证,鱼山校区各学院于7月15日上午集体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会办公室办理,崂山校区各
3、院(系)于7月15日下午到崂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室办理。教务处:一、6月10日前,各院(系)结束毕业生的课程考试(非毕业班考试除外)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考试。所有课程成绩请务必于6月13日前录入成绩系统,以免影响到毕业生离校。二、6月15日前,各院(系)安排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事项,并报送《中国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评定报告》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册》。三、六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教务处负责将六月毕业学生名单上传至“毕业生离校系统”。四、6月23日,召开2011
4、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届时发放六月份毕业学生的证书。五、6月24日,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学生证,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电话:66782731;鱼山校区胜利楼121室,电话:82032731。六、7月15日,参加七月份课程期末考试合格,经确认可以毕业的,由院(系)统一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上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离校手续,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电话:66782731。七、7月15日前,参加七月份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
5、,且符合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本科结业或肄业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电话:66782731。逾期未办理者,符合结业按结业处理,符合肄业按肄业处理。研究生教育中心一、研究生证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收齐后交研究生教育中心加盖“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毕业留念”章,研究生证盖章后发回研究生作为留念。研究生证丢失的研究生,由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研究生教育中心,方可办理离校手续。二、研究生校徽由毕业研究生自己妥善保管作为留念。三、2011年7月份之前不毕业的2005级及之前入学的博
6、士研究生、2008级及之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延长修读年限审批表》(研究生教育中心网页下载),签字盖章交本院研究生秘书处,由研究生秘书交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审批。办理时间:6月10日办理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139室四、在6月23日学校组织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之前,各单位请勿召开研究生毕业典礼。五、6月12日前,研究生登陆图书馆主页,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经图书馆做格式审核,合格后转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办做查重检测,审核通过者,方可颁发毕业证。六、6月10日前,研究生登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
7、填写学位信息,合格后颁发学位证。学生工作处6月24日前所有未签订还款协议的贷款毕业生到中国银行青岛市南二支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书后,到行远楼307资助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联系人:杨倩电话:66782262财务处一、教务处、研究生教育中心请于6月20日前将毕业生名单交至财务处。二、延长修业年限的毕业生请于6月7日起持教务处手续单及复印件到崂山校区财务处交清往年及2011—2012年学费后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三、研究生以院(系)为单位,于6月24日—6月25日到院(系)所在校区财务处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四、各院系督促未缴清
8、应缴费用的毕业生于6月23日前到所在校区财务处缴纳费用。保卫处6月22日上午与7月13日上午,由公安处户籍科到各院(系)上门分发户口迁移证及户籍证明(如有提前,电话另行通知),由各院指定一名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联系人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发放时要尽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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