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9 事业单位:刑法高频考点之犯罪排除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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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高频考点之犯罪排除事由主讲教师:李斌授课时间:2017.01.19粉笔公考·官方微信事业单位:刑法高频考点之犯罪排除事由(讲义)一、犯罪排除事由的概念及分类犯罪排除事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犯罪排除事由分为法定的犯罪的排除事由和超法规的犯罪排除事由。前者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事实上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其他事由,比如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等等,这些就属于超法规的犯罪排除事由。二、正当防卫(一)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2、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成立要件1.防卫起因——要有现实的不法侵害存在2.防卫对象——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正当防卫是通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遭侵害。正当防卫的性质决定了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而不能针对第三人防卫。3.防卫意图——主观上有防卫的意识行为人主观上意识到了不法侵害正在发生,而且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利益。以下三种情况下不构成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2)相互斗殴;(3)偶然防卫4.防卫时间——

3、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所谓正在进行,就是不法侵害已经发生,尚未结束。以下三种情况,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1)不法行为已经结束;(2)不法侵害确已自动中止;(3)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注意:财产犯罪的例外情形——在不法侵害是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不法侵害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被害人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防卫。5.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1)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的行为,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无过当防卫(又称特殊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

4、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1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强化练习】1.(单选)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要有现实的不法侵害发生B.只能是为了使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C.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D.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2.(单选)王某和李某素有仇怨,李某扬言要找机会杀掉王某,王某得知后,先下手除掉了李某。王某的行为()。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C.属于自救行为,不负刑事责任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3.(单选)甲拿刀追杀乙,乙在仓促逃跑中发现甲6岁儿子丙在路边玩耍,便冲上前去

5、用胳膊使劲勒住丙的脖子,威胁甲说再过来就要勒死丙,甲只好放弃追杀乙,但6岁的丙因长时间被勒造成脑瘫。乙的行为构成()。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故意犯罪D.防卫过当4.(单选)公民甲持刀抢劫公民乙的财物,乙在争夺甲手中所持刀具时,将甲撞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乙的行为()。A.紧急避险B.正当防卫C.防卫过当D.故意杀人5.(单选)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C.属于

6、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6.(单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事后防卫超过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B.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C.防卫过当实际上是一个罪名D.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一般应当认定为故意27.(多选)对正在进行(),实施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A.抢劫B.绑架C.盗窃D.故意杀人三、紧急避险(一)概念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二)成立要件

7、1.避险起因——要有现实的危险存在(1)造成危险的原因:人的违法行为、自然界的力量、动物侵袭等。(2)危险必须现实存在,否则构成假想避险。2.避险对象——针对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大的利益,损害较小利益的行为。对象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3.避险意图——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免遭侵害4.避险时间——已经发生,尚未结束5.避险限制——不适用在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6.避险限度——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1)限度标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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