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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20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山丹县清泉镇南关村舒景苑住宅小区(房地产)建设项目报批版报告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山丹县舒景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编制日期:2014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
2、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山丹县舒景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山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周全联系人徐晓明通讯地址山丹县清泉镇南关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山丹县清泉镇南关村立项审
3、批部门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山发改(备)2013[32、59]号山发改(备)2014[20、23]号等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K70房地产业占地面积(m2)30731.28m2绿化面积(平方米)9300总投资(万元)15259.17其中环保投资(万元)9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6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建设意义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城市低收入家族住房是当前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
4、[2007]24-8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接着又召开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对贯彻《若干意见》进行部属。国务院提出,所有城市(包括县城)要以城市低收入家族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力争到“十二五”期未,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它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山丹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缓解贫富差距,扩大城镇保障性住房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公租房的建设将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随着城镇化的
5、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待改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性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措施,是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措施。将有力促进和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加速城市化进程,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社会效益显著。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2.工程
6、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清泉镇南关村,项目总用地面积30731.28m2(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总建筑面积73650.57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66672.97m2(包括棚户区改造安置建筑面积为29555.82m2,228套),商业建筑面积6977.60m2;项目地下建筑面积2976.6m2,地上建筑面积70673.97m2。共建设17栋单体建筑,包括15栋住宅楼(1栋11F,其余均为6F)和2栋商铺(均为3F),容积率1.61,建筑密度26.06%,绿地率30%。项目总投资为15259.17万元。项目
7、建成后提供630套住房(可容纳2016人入住)。-8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丹县清泉镇南关村,项目东至南关菜市场和金地润园,西至丰收巷,南至滨河路,北至南环路。-82-项目所在地受周围污染源的影响较轻,主要是区域性的空气污染。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2)噪声环境功能区划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位于噪声2类功能区。(3)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主
8、要为马营河,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中内容,其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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