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

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

ID:9136796

大小:60.97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4-19

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_第1页
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_第2页
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_第3页
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_第4页
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析我国的酌定不起诉郭振笔梁丽媛(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河南新乡453007)D925.2A1003-2738(2011)09-0097-01酌定不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木制度,它赋予检察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检察官对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起诉或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合理运用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相符合的,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适用。木文针对几种运用困境展开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对方案,希望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酌定不起诉;网境;价值一、酌定不起诉的理论基础酌定不起诉乂称相对不起诉,指《刑

2、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的不起诉,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所谓酌定,指法律规定的“可以”,即人民检察院对于起诉与否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德国有学者认为“酌定不起诉权是基于起诉便宜主义而确定一项司法裁量权力,在刑事追究利益不大,优先考虑程序的经济性或者有其他法律政治利益与刑事追究相抵触的时候,尽管存在着行为嫌疑,检察院仍可以对此不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应同时只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

3、刑事责任;二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予以免除刑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予以免除刑罚的犯罪在刑法中的规定有刑法第10条、19-22条,24条,27-28条,67-68条,主要括涉外犯罪、聋哑盲人犯罪、防卫或避险过当犯罪、中止犯罪、辅助犯罪、胁迫犯罪、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的犯罪等。除在此范围内,还应具有情节轻微的特征,需要人民检察院综合各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二、酌定不起诉制度在实践中运用的困境(一)立法不明确酌定不起诉制度尽管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制度,但在实践中运用也产生一定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仅142条第2款作出了简短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的

4、规定过于抽象,对该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分歧。犯罪情节包括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那么犯罪情节轻微是指定罪情节轻微还是量刑情节轻微,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观点认为,我国刑法中免除处罚的根据是法定的免除处罚情节,并不受罪名的限制,既然可以免除处罚,当然亦可作不起诉决定。在实践中,奋很多检察院在处理案件吋,把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的轻罪作为“犯罪情节轻微”的界限范围,而将法定刑高于三年的犯罪类型排除在“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之外。由于法律规定过于模糊,增加了检察官办案的难度,检察官的适用可能过度轻松,不利于打击犯罪需要,可能产生腐败现象,腐蚀我国的司法队伍;如果

5、适用过度严格,就会不符合我国当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吋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二)适用范围过于狭窄适用酌定不起诉,需既具备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又具备可以不判处刑罚或免除处罚的具体条件吋,才可以作不起诉的决定。由此可见,苏适用范围是非常窄的,实践中适用余地很小。加之部分地区检察院对酌定不起诉的适用率的人为控制,严重制约了该制度作用的发挥。综观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下发的现行奋效的司法解释和文件,0前对酌定不起诉的案件范围进行明确规定的只有2007年《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苏规定“具奋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未成年犯罪嫌疑

6、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2.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3.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4.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人的;5.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参与者的。”该规定针对的是依法决定不起诉,没有“可以”这两个限定字,这从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该制度的适用,但范围就会变的相当狭窄。检察官在办案中可能为了避免风险的存在严格依照该标准限定酌定不起诉范

7、围,该标准在某种意义上可能会更加限定了范围,不利于酌定不起诉制度的适用。三、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完善(一)明确酌定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我国有关酌定不起诉制度的立法相对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应在立法上细化酌定不起诉制度,补充酌定不起诉制度在立法上的具体规定。这在国际上是有法律依据的,如《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这是在1990年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通过的,在该《准则》的第17条明确的规定了国家应通过法律增强制度的适用性,具体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为:“有些国家规定检察官拥冇酌处职能,在这些国家中,法律或已公布的法规或条例应规定一些准则,增进在检控过程中作出裁决,

8、包括起诉和免于起诉的裁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