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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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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市房屋拆迁工作的调研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期,市府办研究室先后深入市建设局、房产管理中心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988年,我市成立**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年平均拆迁改造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1999年以前,对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1999年7月,为克服拆迁中容易出现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回迁期长、程序复杂、安置地点固定等弊端,制定实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在全省首开先
2、河,推行以货币补偿为主的拆迁安置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尤其是拆迁户的拥护,“拆迁难”问题一度得到缓解。XX年3月,出台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拆迁管理力度,规范拆迁行为。XX年房屋拆迁达9.7万平方米,为推动城市改造开发、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二、存在问题随着我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快速推进,房屋拆迁量激增,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也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一)拆迁工作体制不理顺。拆迁工作存在多方管理,部门间缺少横向联系,配合协同性差。如有的拆迁项目按照规划部门的规划划
3、定拆迁范围,发布拆迁通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协议的拆迁户,若不影响施工,往往采取回避拖延的方式,直至工程结束也不拆迁,而有关部门就将工程验收合格。遗留拆迁甚至拖延数年难以解决,致使一些拆迁户仿效,力图谋求更大拆迁利益。(二)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一方面,那些积极配合拆迁、按时搬迁的拆迁户只能得到规定的补偿,而那些百般刁难的拆迁户因开发商不按政策规定私下开口子,却能得到更高补偿。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用住宅房屋搞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也随之增多,虽然房权证中注明房屋使用性质为住宅,但由于用
4、于经营或租赁经营,拆迁中按照商业用房补偿,而同时盖房的周围居民按照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差价悬殊。(三)拆迁评估不规范。我市现有5家拆迁评估机构在拆迁评估中采取指定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个别评估机构与拆迁人串通,按照拆迁人的要求做不实评估,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很大,严重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有时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相差甚远。评估结果的不客观、不公正,成为制约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障碍。三、几点建议(一)理顺拆迁体制,规范拆迁管理。《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
5、》都明文规定,建设、规划、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产拆迁工作各拆迁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拆迁中的验收、监督、履约工作,要根据拆迁申请人的验收申请,深入拆迁现场检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是否拆迁完毕,在无遗留问题,经勘查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书,规划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意见书再核发开工手续,既可避免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又体现了拆迁管理对拆迁人的临时过渡期限的跟踪监督,同时加强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拆迁行为。一要严格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认真
6、审核拆迁条件,依法查处未取得拆迁许可擅自拆迁的违法违规行为。二要严格审核拆迁主体的合法性,对不符合拆迁主体资格的单位搞拆迁的,要坚决制止。三要加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为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拆迁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一方面保证拆迁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另一方面要保证专款专用。(三)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强迁”。行政强制拆迁是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拆迁顺利实施强有力的武器。建议我市尽快完善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具体程序设计如下:1、拆迁
7、部门组织召开行政强迁听证会,分析利害关系征求广大群众意见,让群众决定是否实行行政强迁。2、听证会决定行政强迁的,拆迁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3、市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由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强制拆迁《决定书》。4、实施强制拆迁5日前,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5、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6、强制拆迁时,执行人员要向被强迁人宣读《决定书》,被强迁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7、强制拆迁
8、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公证机关和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盖章的,要注明情况。8、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迁人。被强迁人拒绝接收的办理提存公证。(四)严格拆迁政策,规范拆迁补偿。原我市关于房屋使用性质的认定是严格按照山东省城乡建委《如何确定营业房屋使用性质的请示的答复》、青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各县级市是否适用《青岛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批复、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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