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107771
大小:406.00 KB
页数:88页
时间:2018-04-18
《万州区城乡建委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万州区城乡建委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一、受理窗口:区城乡建委窗口二、办事程序:1、申请:申请人按窗口公示的有关要求,递交申请材料。2、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城乡建委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核对、登录、履行交接手续后由区城乡建委规划科进行办理。3、承办:经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申请材料无误,提出拟办意见;经审核不符合规划要求或申请材料有误,予以退件。4、决定:经区城乡建委分管领导审批后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三、设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四、申报材料(土
2、地为移民用地、划拨土地):(一)房屋建筑工程1、书面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勘界图;4、1:500数字化现势地形图;5、《移民用地通知书》及附图(限移民迁建项目);6、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7、涉及国家安全、空域安全、河道管理、文物保护、无线电管理、电力设施保护、港口岸线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市政工程1、书面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勘界图;4、1:500数字化
3、现势地形图(长距离市政工程地形图比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为1:1000—1:10000);5、《移民用地通知书》及附图(限移民迁建项目);876、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7、涉及国家安全、空域安全、河道管理、文物保护、无线电管理、电力设施保护、港口岸线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8、管线市政工程需设计单位提供的路径设计方案草案;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五、审批方式:区级项目本级审批,市级项目审核上报市级部门。六、承诺时限:划拨土地1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七、收费标准:免费联系电话:023-58966096监
4、督电话:023-58960499网址:www.wzxzsp.gov.cn87万州区城乡建委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受理窗口:区城乡建委窗口二、办事程序:1、申请:申请人按窗口公示的有关要求,递交申请材料。2、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城乡建委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核对、登录、履行交接手续后由区城乡建委规划科进行办理。3、承办:经审核符合规划要求,申请材料无误,提出拟办意见;经审核不符合规划要求或申请材料有误,予以退件。4、决定:经区城乡建委分管领导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三、设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5、《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四、申报材料:(一)房屋建筑工程1、书面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3、《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附图;4、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限出让土地)文件;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供地意见;6、1:500数字化现势地形图及电子文档;7、涉及国家安全、空域安全、河道管理、文物保护、无线电管理、电力设施保护、港口岸线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出让土地);9、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限出让土地);10、法
6、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二)市政工程1、书面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387、《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市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市政项目,含市局委托办理函);4、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限出让土地)文件;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供地意见及附图;6、1:500数字化现势地形图及电子文档(长距离市政工程地形图比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为1:1000—1:10000);7、涉及国家安全、空域安全、河道管理、文物保护、无线电管理、电力设施保护、港口岸线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限出让土地)。9、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限出让土地);10、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五、审批方式:区级项目本级审批,市级项目审核上报市级部门。六、承诺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七、收费标准:免费联系电话:023-58966096监督电话:023-58960499网址:www.wzxzsp.gov.cn87万州区城乡建委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一、受理窗口:区城乡建委窗口二、办事程序:1、申请:申请人按窗口公示的有关要求,递交申请材料。2、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城乡建委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核对
8、、登录、履行交接手续后由区城乡建委规划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