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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4
《《商业银行法》修改方案上报银行存贷比考核有望取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权威人士日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相关部门已经将《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建议方案上报,并等待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的修改法律程序,其中或涉及到取消存贷比考核。由于《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可能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不少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预计,在“过渡期间”相关部门有望再次调整存贷比的计算口径。与此同时,市场对于明年全面开启降准周期的预期愈发强烈。这样看来,商业银行有望在2015年“既有钱又任性”。取消存贷比硬性考核大势所趋“实话实说,作为传统的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的双重冲击下,我们今年的存款增长遇到较大困难。存款增长乏力又制约信贷投放,真的是‘雪上加霜’,我觉得目前的存贷比考
2、核机制有必要改一改或者取消掉。”李阳(化名)是长三角地区一家股份制银行分行行长,他相信希望存贷比考核取消的银行同业绝对不在少数,“自己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和普华永道最新发布的《2014年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银行家对于监管指标的设定及监管实际运用方面存在一定微调的需求,尤其是在存贷比指标方面。《报告》还显示,存贷比指标已经连续三年评价最低,其在科学合理性、实用性和灵活性三方面评价均低于4分。如此看来,存贷比可谓是银行家们“最不钟意”的监管指标之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商业银行的存贷比指标不断逼近监管“红线”。银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三季度末,调整后存贷款
3、比例(人民币)为64.17%(注:2014年7月1日起,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计算口径进行调整。)。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贷存比指标为65.2%,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贷存比约为71%。专家表示,从历史经验来看,存贷比在管控流动性风险、控制信贷过快增长、维护银行体系稳定方面均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业务模式、资金来源已经发生变化,部分商业银行面临资金来源稳定性下降、资产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大、流动性风险隐患增加等问题,对于取消存贷比有着强烈诉求。目前看来,这个“最不钟意”的指标或许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知情人士透露,未
4、来存贷比指标,将不再作为银行业硬性的监管指标,而是作为一个动态的监测指标。“对于这一点,几个相关部门早就已经达成一致,取消存贷比硬性考核是大势所趋。”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此前撰文指出,时至今日,存贷比起到的实际作用主要是约束银行的信贷扩张,而不是流动性管理。也就是说,存贷比的存废问题不是一个流动性管理问题,而是信贷管理问题。为此需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放弃存贷比监管后,资本等监管指标和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能否有效约束信贷扩张?二是是否允许不同业务模式的商业银行存在和鼓励市场细分,如专注或主要经营存款的银行、贷款的银行、中间业务的银行、财富管理的银行等?三是存贷比监管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过度
5、期限错配的作用,新的流动性指标,如净稳定资金比例能否有效填补取消存贷比指标后留下的空白?王兆星认为,如果上述三个问题都能得出肯定的答案,就可以放弃将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而遵循国际惯例将其列为监测指标,进一步放松管制,释放金融活力。“过渡期”有望再调整口径期盼多年的时刻终于要来临了。但是,中国证券报记者咨询多位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商业银行法》的修改须经过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等四个程序,一般而言,整个过程至少需要半年甚至更久。对此,不少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预计,在《商业银行法》修改完成之前的“过渡期”,相关部门可能再次调整存贷比的计算口径。今年1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存贷
6、比指标弹性”就是埋下了伏笔。近期有市场传言,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统计口径,主要包括: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从“同业往来(来源方)”调整至“各项存款”,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从“同业往来(运用方)”调整至“各项贷款”,并由此带来“同业往来”统计口径缩小。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将同业存款视同一般存款,计入存贷比分母,符合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动趋势。“此前同业存款占比不大,只有不足10%。而现在同业存款占比已经超过15%,有的银行已经超过20%,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就有货币创造的派生作用。”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也预计,“增加存贷比弹性基本符合市
7、场预期。外汇占款低增长和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多元化的新常态之下,存贷比的再次调整只是时间问题。”他预计同业存款将按来源计账细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同业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作为银监会高级顾问、原工商银行行长的杨凯生并不赞同简单取消存贷比,但是他认同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监管机构对存贷比指标的执行可以有所作为。他认为,在不突破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可以就有关业务统计口径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规定。在2014年6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其实质内容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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