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

ID:8905022

大小:57.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4-11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_第1页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_第2页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_第3页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_第4页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DF438文献标志码:A:1001-862X(2014)03-0132-004  一、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界定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所承担的以地方政府财政为偿还保证的债务。世界银行专家白海娜(HanaPolackovaBrixi,1998)创建的财政风险矩阵,把政府债务按照两个标准分为四种类型:显性直接债务、隐性直接债务、显性或有债务和隐形或有债务。[1]9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从管理学角度的定义为:企业根

2、据其资金需求规模,通过可能的渠道筹措企业生存和发展所需资金的行为。[2]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是指地方政府通过负债的方式而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与企业和个人所进行的融资行为目的、方式、资金用途、偿还等都有所不同,这是由政府投融资行为公共性、非盈利性等特点决定的。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是指为了防止地方政府过度负债融资,而由人大(议会)、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民间机构、社会监管机构等主体对政府因融资而产生的债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为,监管对象包括地方政府部分负债现状和融资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行为和结果。融资监管的方法采用直接和间接相结合的组合方

3、式,目的是确保代际公平、财政可持续性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律是指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进行监督和管理一系列规则总和。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个国家有以“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法”命名的单行法,但这不代表就没有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法律规范。大多数国家都在公共债务法、财政法、预算法、借贷法、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地方自治法、金融监管法、证券法、会计法、破产法等法律中规定了监管规则,如美国州预算法(此外还有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等)、巴西财政责任法、印度由第十二财金委员会制定的《联邦财政责任和预算管理法案》、墨西哥2000年的地方借贷法

4、则、秘鲁《财政责任和透明法》(2003)以及《普通负债法》(2005年)、南非《地方财政管理法案》(2003年)、日本《公共债务法》,等等。邱本教授把市场监管法的特征概括为微观性、强制性、标准化、针对性、直接性五个特点[3],笔者认为这五个特点可以适用于地方债务融资监管,但又要作必要的修正。地方债务融资监管不仅仅是对微观经济的监管,也是确保国家宏观经济稳定的需要,是确保国家金融秩序稳定和防止系统性财政风险的需要,具有宏观性,在对地方政府微观债务融资经济行为监管中体现宏观目标。由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主体的复杂性以及监管对象的特殊性,所以有的监管主体对被监管对

5、象的监管具有强制性,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债务计划的审批与同意,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责任追究等;但有的监管主体对被监管对象的监管不具有强制性,比如银监会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贷款行为(贷款对象、规模、贷款风险控制等)等直接监管来达到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的目的,是一种间接监管。许多监管指标可以量化,比如地方政府负债率等,但有些监管效果很难量化,只能达到“大致如此”,“留有弹性”。比如地方政府当年不留财政赤字这个法律标准现在看来过于僵化,与地方政府大型项目的投资实际不匹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

6、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的改革目标,是对我国预算法赤字财政禁止的一种突破。  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概括  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是指为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负债行为而进行的规则制定活动。立法模式是指某一类相同或相似特点的立法方式的理论概括,是以实践的不同国家立法样态为基础所进行的学术性理论分析。地方政府是相对于中央政府而言的。在联邦制国家中,地方政府是指与联邦中央政府

7、对应的地方州(市、镇等)政府。我国的地方政府是指与中央政府――国务院相对应的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通过融资支撑经济高速发展和解决民生等问题是我国近几年地方政府普遍的做法,社会的公共空间和流动性大大拓展,政府的监管能力常常显得捉襟见肘,暴露出社会管理的局部失灵。[4]由于监管缺位,我国地方政府融资负债规模过大,透明度低,已经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可见通过完善立法来加强对地方债务融资进行监管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而对他国债务融资监管立法经验进行模式化分析,对完善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各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的立

8、法模式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分散立法模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