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

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

ID:8535897

大小:261.50 KB

页数:53页

时间:2018-03-31

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_第1页
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_第2页
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_第3页
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_第4页
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_第5页
资源描述:

《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一、原反倾销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6月20日发布2002年第2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以下称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自2001年8月16日起5年。2003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批准,由新组建的商务部承担反倾销调查职能。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就措施向调查机关申请任何形式的复审调查。二、复审调查程序(一)到期公告2006年2

2、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3号公告,原反倾销措施将于2006年8月16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可在原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向商务部提出书面复审申请。(二)申请532006年6月15日,商务部收到四川鸿鹤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代表中国二氯甲烷产业正式递交的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申请。申请人及其支持人请求商务部对原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并裁定维持该反倾销措施。申

3、请的理由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国内产业损害有可能继续发生。(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的主张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符合立案要求。  根据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商务部于2006年8月15日发布2006年第56号公告,决定对原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没有利害关系方就本次复审立案发表评论

4、。(四)复审调查内容本次复审调查内容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五)调查期53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以下简称损害调查期)为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六)立案通知  在立案公告之前,商务部将期终复审申请有关事宜通知了各涉案国驻中国大使馆。2006年8月15日,商务部向涉案国驻中国大使馆通知了立案事宜,并提供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公开文本。商务部通知了已知的涉案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同日,商务部就立案事宜通知了申请人。  (七)登记应诉 

5、 2006年8月15日,商务部在2006年第56号公告中公布,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申请参加应诉。如利害关系方未在立案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登记应诉,则商务部有权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并有权根据掌握的现有材料做出裁定。在规定的应诉期限内,英国英力士氯化有限公司(INEOSChlorLimited)通过代理律师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登记参加此次期终复审的倾销调查和损害调查。(八)倾销调查与损害调查  1、倾销调查53(1)收集证据立案后,调查机关通过以下方法和渠道,收集了有关证据:向应诉公司发放了调查问卷和补充

6、问卷。在规定期限内,应诉公司提交了答卷和补充答卷。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了有关正常价值、出口价格、相关调整因素、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等方面的相关证据。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和申请人补充提交的材料、应诉公司答卷和补充答卷在可能的范围内进行了审查核实。通过有关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了解了世界和中国二氯甲烷市场等方面的相关数据。根据海关统计,调取了有关涉案产品的进口数量、价格、金额等数据。查证了有关国际协定及其他国家对涉案国涉案产品采取消费限制或贸易限制措施的情况。(2)听证会调查机关给予利害关系方提请召开听证会的机会。复审调查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

7、召开听证会。(3)披露53本案裁定前,调查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就有关倾销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调查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向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提供信息的利害关系方以及出口国政府进行了披露,并给予有关利害关系方提出评论意见的机会。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利害关系方对披露发表评论意见。2、损害调查(1)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立案后,调查机关成立了二氯甲烷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组,负责本案的调查工作。(2)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2006年9月13日,调查机关向已知的所有中国国内生产者和

8、参加调查活动的国外生产商、出口商发放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和《国外(地区)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