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04(江西电大-课程号:3605027)参考资料

公司法04(江西电大-课程号:3605027)参考资料

ID:8490633

大小:12.64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3-29

公司法04(江西电大-课程号:3605027)参考资料_第1页
公司法04(江西电大-课程号:3605027)参考资料_第2页
资源描述:

《公司法04(江西电大-课程号:3605027)参考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公司法04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形成性测评系统课程代码:3605027参考资料试卷总分:1001案例分析(共1题,共100分)1.(100分)A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登载了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A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兹定于1999年5月15日在公司本部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内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特通知如下:一、凡持有本公司股份5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向本公司索要本通

2、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二、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50万股的股东,可自行组合,每50万股选出一名代表,向本公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足50万股的股东,5月10日前不自行组合产生代表的,本公司将向其寄送“通讯表决票”,由其通讯表决。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5月5日问题:阅读上述资料,指出上述通知有哪些违法之处?根据什么?答:参考答案:有下列违法之处:(1)通知发出时间违反公司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2)通知中未将审议的四个事项列出。根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将审议事

3、项通知各股东。(3)通知中一、二项均违反公司法,剥夺了部分股东表决权。根据是,违反股东平等原则,即公司法关于“股东出席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的规定。(4)通知的第三项,强行股东选择通讯表决形式,剥夺了股东的质询权。根据是,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规定。(5)通知由董事长署名,而不是署公司董事会。违反了股东大会应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的规定。根据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