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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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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事指南一、申请条件房地产所在地系鹿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二手房交易双方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并申请交易资金监管。二、申请材料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套)复印件(份/套)纸质/电子版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申请人双方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需原件核对) 01 纸质必要申请人双方银行卡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需原件核对) 01 纸质 必要不动产权利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需原件核对) 01
2、纸质 必要 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需原件核对) 01纸质 必要 委托书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需原件核对)01纸质非必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公正委托书结婚证提交复印件(A4纸张标准,需原件核对)01纸质非必要,售房人与收款人为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三、办理基本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到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3.办结。四、办结时限即办制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六、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
3、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61号住建委一楼办事大厅2、电话咨询:88864444七、监督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和现场等方式进行投诉。电话投诉:88866610八、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楼6-8号窗口地址:鹿城区府东路561号电话:0577-8886444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附录1:流程图图1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流程图开始结束监管机构划转交易资金或解除监管(监管机构、银行、交易当事人三重认证,根据
4、交易登记情况,落实监管资金划转程序)交易双方提供收款账户,房屋交易资金划入监管账户(双方确认收款账户、买受人将房屋交易资金存入监管机构账户)申请、签订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协议(明确自有交易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事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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