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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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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6月徐州机构房地产市场报告日期:2010年6月一、整体市场盘点与预测1、行业层面要闻n楼市新政出台导致购房合同毁约纠纷迅速增加:随着楼市新政的出台,各地楼市的交易量也降至冰点,与此同时,因新政引发的各种购房合同毁约纠纷也迅速增加。尽管目前还未出现相关的司法判例,但已经有大量购房者向律师进行咨询,准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专家呼吁司法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n英国《金融时报》援引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的话表示,中国住房市场的问题实际上比西方金融危机之前美国、英国住房市场的问题要根本得多,也大得多。李稻葵认为,房地产不
2、是简单的资产泡沫问题。房价过快上涨,致社会情绪波动,城市化进程受阻。虽然过去房价过快上涨对银行而言,并无大的风险,但为解决行业长期发展基础问题,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不会改变,还会继续下去,直到房地产发展模式出现根本性改变。李稻葵称,住房价格高,可能减缓城市化进程,从而影响未来经济增长。楼价不断上涨,还是一个潜在的政治引爆点,尤其是在觉得自己被排除在房地产市场外的年轻人中。楼价上涨让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变得非常焦虑。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尽管中国的房地产销售已经大幅减缓,欧洲也遇到麻烦,但中国的经济活动仍过于强劲。中国要么正在承受过热风险,要么正处于过热边缘。”李稻葵说,
3、他认为,除了应该小幅提高存款利率外,应允许让人民币逐步升值,这将有助于企业应对人民币显著走强后的局面。n在“新国十条”影响下,住宅市场成交量5月呈现大幅回落,随着各地的细则相继出台,成交萎缩或成为持续状态,而热点城市的商业地产近来成为楼市调控新政的受益者。各地写字楼租赁市场已明显走出“谷底”,已让人们看到了写字楼市场的回暖。4大城市甲级写字楼租金在4月份已大幅回升,涨幅达到2%左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甲级写字楼租金的涨幅分别为2.21%、1.71%、2.06%、3.64%;准甲级写字楼租金涨幅平均达到4%左右,4大城市准甲级写字楼涨幅分别为3.75%、3.72%
4、、4.51%、5.32%。很多投资者注意到,目前商业地产尚处于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下从低谷逐渐复苏的阶段,与住宅相比,商铺和写字楼的售价和租金仍处于较低水平。眼下无论是国务院的政策还是地方上针对楼市的调控实施细则,主要针对住宅市场出台了诸多限制条款,而没涉及商业地产。与投资者相呼应的是,目前不少银行也将贷款业务有意识地由住转商。在新的政策环境下,从首付、利率、回报率等方面看,目前投资商业地产明显优于住宅市场。同时,我国经济已重回增长轨道,就业环境也在好转,商业地产向上增长的外部环境已经具备。n中新网6月11日电,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公开的内容,5月国民经
5、济运行情况的相关经济数据将在今日公布。目前市场人士对5月份CPI同比增幅超越4月已普遍无争议,但是否触及3%的“红线”却仍有议论。有专家预计,5月CPI同比涨幅仍将维持上升的态势,通胀压力仍会较大,加息脚步或再次放缓。n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这部分游离于中国住房保障制
6、度之外的住房困难群体通常被称为“夹心层”。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当前,如果全部依靠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覆盖面,一方面财政无力承受;另一方面,部分“夹心层”群体随着收入增长,几年后将具备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支付能力,对政府保障的需求是阶段性的。因此,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根据《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和租金水平,由市、县
7、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指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指导意见》强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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