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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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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二)受理范围1.申请人:珠海市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申请内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审批,包括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实际生产场地不变)。2.申请条件:(1)珠海市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文字性变化(地理位置等不变)或企业住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能力、生产技术和工艺等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3
2、)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三)办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卫生部令第13号)第七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必须到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新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十九条: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文字性变化(地理位置等不变)或企业住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能力、生产技术和工艺等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
3、申请。许可机关应对申请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编号、有效期不变。《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委托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四)实施机关1.实施机关的名称: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实施机关的权限:变更《化妆品生产许可证》3.实施机关的类别:行政机关(五)办件类型:承诺件(六)审批条件1.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请单位完全具备变更《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4、条件;(2)申请单位按申请材料要求进行网上申请。2.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3.审批数量限制:无限制。(七)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目录资料编号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资料编号2、名称变更的,提交注册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证明文件;地址变更的,提交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街道办、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资料编号3、变更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料编号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件。2.申请材料形式标准所有申报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文字、图案清楚。3.申
5、报资料的具体要求(1)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法见“企业用户数字证书指引”)。(2)申请人必须先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操作指引.pdf),填报申请事项材料,并将资料编号2、3的电子文档上传(不需另外提供纸质材料)。(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可在领取新证时提交。4.申请表格及文件下载:企业如果需要下载申报材料存档,可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申报成功后在系统下载。资料编号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doc (八)办理时限1.申请时限:无
6、限时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3.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证办结,并告知申请人。4.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九)审批收费不收费。(十)申请人权利和义务1.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
7、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2.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提出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二、咨询(一)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电话咨询。2287666(办事窗口)、2622983(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3.网上咨询。网址:http://zh.gdd
8、a.gov.cn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讯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504;邮政编码:519010(二)咨询回复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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