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符某诉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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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佛中法民五终字第116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何学标,男,1967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管理区湖州村。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符丽文,女,1967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管理区湖州村。  上列两上诉人委托代理人:梁辰,广东天正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佛山市三水千叶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叶花园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广海西路森林公园内。  法定代表人:李朗辉。  委托代理人:胡伟明,广东海际明律

2、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何学标、符丽文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04)三法民壹初字第1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己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何学标、符丽文与三水市乐宜居房地产有限公司(现为千叶花园)于2001年3月19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千叶花园公司将位于三水森林公园内的B1区22号(现名为荷花苑)别墅一套(含装修)卖给何学标、符丽文,建筑面积158m2,每平方米4320元,总房价为元。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不超过±1%,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房屋实际面积与

3、暂测面积差超过±1%,总房价不变,每平方米价格按实际面积调整。何学标、符丽文在2001年4月1日前支付房屋总价款的30%即元,2001年4月20日前支付房屋总价款的70%即元。何学标、符丽文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自应付款之次日起按月利率0.8%支付逾期利息。逾期30天,按累计应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至付清房价款之日止。千叶花园公司应于2001年12月31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何学标、符丽文使用。千叶花园公司如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从规定交付房屋最后期限的次日起,按月利率0.8%支付逾期利息;逾期超过9个月,千叶花园公司按何学标、符丽文已付房价款的5%支付

4、违约金,至房屋交付之日止。另合同规定房屋交付的标准为:1、外墙:主要用外墙漆,局部装饰位置用仿石砖或石湾美术砖,MPO-006(240×60×10)渐变砖。2、内墙面:厅房、卫生间、厨房均为水泥砂浆抹灰过面;天花顶用混合砂浆抹面。3、楼地面:楼面含楼梯踏步、阳台、露台均用水泥砂浆找平20厚;地面均用素土夯实,C15素混凝土100厚,1:2水泥砂找平20厚。4、楼梯扶手栏杆:由住户自定,费用自负。5、门窗要求:外墙窗为茶铝浅绿色玻璃,天台、露台、外开门为浅绿色玻璃门,门框料76.2×44.5×1;进出门为防盗门(公寓1个,别墅为前后门各1个);室内所有门位置只留洞。6、

5、屋面及屋顶:屋面(露台、天台)用1:2水泥砂浆20厚;屋顶(指斜屋顶)为深灰色英红彩瓦帖面,平滑型,古岩灰-M37;屋面露台用铸铁栏杆,压顶用钢筋混凝土浇筑。7、厨房无洁具无案台,只设有地漏或排水位置,卫生间无洁具,有地漏或排水位置。8、水电设施:给水、排水管网按设施要求设置,每户设独立的水表、电表各1个,室内照明线路按暗装设置,无灯具及开关,电话、电视线路暗装到位。9、室外设施:设小型化粪池1个(型号:2#),排污、排水沟(管)接至小区规划路旁,室外踏步台及散水均按图施工。合同签订后,何学标、符丽文于2001年3月15日向千叶花园公司支付首期房价款元,2001年4月

6、10日,千叶花园公司收到了何学标、符丽文余下所有的购房款元。2001年6月3日,何学标、符丽文与千叶花园公司双方又签订《有关商品房(别墅)室内装修标准的变更协议》1份,更改了上述合同关于房屋装修的约定,约定房屋改由何学标、符丽文负责装修,总房价款变更为元。  2003年8月6日,千叶花园公司发给何学标、符丽文《交楼通知书》1份,主要内容为:1、办理有关的交收手续。2、缴交其他费用19655元。3、缴交花园管理费及别墅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何学标、符丽文收到《交楼通知书》后,因不同意缴交千叶花园公司要求的费用,故至今未有接收房屋。2003年9月19日,讼争房屋验收合格。尔后

7、,何学标、符丽文起诉请求判令千叶花园公司按及补充协议全面履行义务,支付违约利息元(要求计至正式交楼为止,现暂计至2004年3月31日)。千叶花园公司为此反诉请求判令:1、何学标、符丽文支付综合费8500元、物业维修基金4000元、管道煤气安装费4000元、公共设施使用费1万元、财产意外险240元、围栏费用8513.39元、120元/月,从2002年12月1日起算至2004年3月31日,共计16个月,合计39680.91元。  原审判决认为,何学标、符丽文与千叶花园公司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有关商品房(别墅)室内装修标准的变更协议》,是双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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