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

ID:8320410

大小:62.0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3-19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_第1页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_第2页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_第3页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_第4页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专业___法学本科_____年级_____12秋______学号学生姓名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论文完成日期2014年9月15目录一、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2(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前提3(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4(三)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7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性质8(一)逃逸行为符合“作为”的概念9(二)逃逸行为不具有不作为性质9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11(一)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存在因果关系11(二)逃逸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存在着因果关系12(三)行为人的主观心理

2、影响12(四)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因素13(五)交通肇事数罪并罚14参考文献:1515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与定罪摘要近年来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呈上身趋势,而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的普遍出现不仅给法律责任的认定带来诸多困难,而且对受害人,对社会公共安全都是极大威胁。该篇文章通过分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性质,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进行研究最后提出实践中针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事故如何定罪。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性质认定定罪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

3、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一、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定义一直尚未统一,这无疑给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认定带来了困难。目前就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学术界的探讨来看,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是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4、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15,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三种是陈兴良《刑法疏议》中指出的,“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待处理,而是私自逃跑,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应当讲,这三种表述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陈兴良主编:《刑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未能全面地概括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含义。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5、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前提交通肇事逃逸须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基础。首先,须有一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即要存在一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先前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即实践中的“违章”。从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看,行为人有违章行为,并且因违章行为而发生交通事故是构成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反之,如果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也不能定罪处罚。然而,司法实践中,有的逃逸案件是否存在“违章”行为却困扰了办案人员。如,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采取任何措施而是

6、仓皇逃逸,公安机关因肇事者逃逸,难以分清事故责任,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520条规定,推定逃逸事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逃逸者在事故发生前是否有违章行为,也相应地难以查清。据此能否认定逃逸者构成犯罪并处以刑罚呢?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对发生肇事后逃逸的当事人,依法能够认定有罪而无须查清违章情节。理由是与刑法规定相符,因为“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只要有逃逸行为,就定罪处罚,并且逃逸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是非常恶劣的情节,也正是为了更严厉地打击逃逸行为,才制定了较高的法定刑。在多数逃逸案中,查清逃逸者违章

7、情节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无法查清,而如果据此不定罪,刑罚有失公平(与保护现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者比),难以有效扼制逃逸现象的发生。第二种观点则认为,违章行为不清楚的逃逸案,当事人只能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对其定罪处罚刘淑莲:《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作为性质》,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2期,第53-55页。。理由是“违章”是构成犯罪的前提,在前提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定罪处罚,必有错罚无辜之嫌。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前者更加注重实践的合理性,而后者更加注重法律的规定性。本人更赞同第二种观点。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有违章行为,这是定罪的必备要件。刑法

8、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对逃逸行为的处罚原则是建立在肇事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的。对实践中出现的难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