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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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特困供养制度,激发社会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菏政发[2016]4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菏政字〔2019〕6号)、菏泽市民政局、菏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菏民发〔2018〕61号)要求,借签兄弟县区经验,对**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社会化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契机,以国家、省、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水平的有关政策为依据,以充分满足**县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需求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府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社会化服务,提供及时、优质、高效、专业的上门服务,进一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二)目标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上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基本服务,使**县社会救助、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进一步建立,政府主导、城乡统筹、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养老服务更加精细化、精准化,困难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二、购买和承接主体。(一)购买主体。**县人民政府是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主体,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二)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主体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或机构改革后依法在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的公益二类、三类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对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承接组织的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可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符合相关条件的自然人作为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应与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相结合。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2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诚信体系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组织名单;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三、服务对象和购买服务内容(一)服务对象。凡具有**县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未满60周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二)服务内容。1.购买手机。为符合条件且能使用手机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SOS一键通手机(手机具备NFC功能),每月10元话费。2.发放服务专用卡。此卡只用于上门服务,不用于取现金。3.为80周岁以上特困人员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4.上门服务内容。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服务分为3类: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正常能自理人员。

3(1)失能人员。每周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检测血压血糖一次,通过设备自动上传数据至12349管理平台,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检测数据整理;紧急情况处置;定期为其擦洗身子洗澡;定期打扫卫生;定期为期理发、洗脚、照相、洗衣服、代购商品等。(2)半失能人员。每两周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检测血压血糖一次,通过设备自动上传数据至12349管理平台,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检测数据整理;紧急情况处置,出现紧急情况时30分钟到家;定期为其擦洗身子洗澡;定期打扫卫生;定期为期理发、洗脚、照相、洗衣服、做饭、代购商品等。(3)正常能自理人员。每月服务1次,心理慰藉、代购生活用品、上门打扫卫生每月任选1次。以上服务内容或根据每个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具体情况定制服务内容或服务方案。特殊情况或临时需要其他服务项目时由服务机构与被服务人员另行商议。(三)服务方式。针对每个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述确定的服务内容及项目,由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定期提供上门相应服务。

4(四)服务费用。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菏政字〔2019〕6号)规定,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月照料护理费用分别为516元、258元、30元,据此标准由第三方为其提供有关服务,开展服务时,通过手机定位功能,确认服务位置,通过NFC签到功能,确认服务到位时间、服务项目、被服务人身份认证等。当月服务费用节余部分自行转入下月服务,当月服务费用不足部分由特困人员从其他费用中予以支付,符合其他政府救助条件的事后予以及时救助。四、审批工作流程  (一)本人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审批表》(附件),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要求进行受理、审核后,将有关材料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县民政局。(三)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材料后,按程序报送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具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将服务对象相关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享受服务起始时间等)转交服务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原因。五、实施步骤1.县成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梁惠民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李本卿任副组长,县民政、审计、财政、编办、发改、人社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52.开展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039-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能力评估,评估分为失能、半失能、自理三部个等级。评估结果及时导入**县12349养老服务平台。3.服务项目价格初审。由审计、发改等有关部门对各项目进行价格审核。4.通过招标程序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5.第三方服务机构需要迅速做好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依据相关要求制定服务人员工作规范并报领导小组审批;招聘服务相应工作人员,由民政、人社等部门进行养老护理知识培训;配备相应服务车辆;服务人员和车辆购买保险;6.进一步完善、升级12349养老服务平台系统和工作人员手机APP等相关软件系统,通过该平台随时掌握服务人员的位置,状态,服务情况,并对服务进行监督、评价。7.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逐户上门定制具体服务内容,形成具体服务方案同时报县民政局、所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开始服务。六、强化组织实施

6(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是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有效手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职责,及时跟踪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发改部门要对服务项目价格等及时进行核查、公布;机构编制部门要全面指导基层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和职能转变;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安排和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基层加强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衔接。(二)强化经费保障。政府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预算,从财政社会救助工作预算经费解决,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的,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预算中统筹安排。(三)完善购买机制1.建立购买机制。根据市有关要求,要将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纳入相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可控、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2.确定购买方式。为**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选定承接主体时,要以满足服务质量、符合服务标准为前提,不能简单以“价低者得”作为选择标准。3.规范购买程序。建立以项目选定、信息发布、组织购买、实施监管、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分类制定内容明确、操作性强、便于考核的服务标准。

74.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化。科学制定统一制式合同文本,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应按照购买文件及协商确定的事项,及时签订书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推进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四)强化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承接主体要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要强化监督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或不能履职尽责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五)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实施效果,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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