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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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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系统化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系统管理,使企业基础管理工作逐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集团《项目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系统的组织机构1.公司建立业务系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三总师任付主任,成员由各系统工作委员会主任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其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业务系统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兼办公室工作人员。2.公司业务系统以职能部门为依托设立(按13个系统考虑):(1)项目经理管理系统:主要包括职业项目经理和受聘项目经理人员,主管部门为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部。(2)工程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工程管理、安全业务人员,主管部门为施工管理部。(3)技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施工技术、测量、试验、计量、环保、计算机业务人员,主管部门为技术管理部。(4)质量管理系统:主要包括质量管理人员,主管部门为质量管理部。(5)经营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预算、合同、承包、分配业务人员,主管部门为经营管理部。(6)物资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物资管理、采购等业务人员,主管部门为物资管理部。
1(7)设备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管理业务人员,主管部门为设备管理部。(8)财务会计系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会计、出纳业务人员,主管部门为财会部。(9)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工保险、业务人员,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部。(10)计划统计系统:主要包括计划、统计人员,主管部门为施工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11)企业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管、标准化管理和法制管理人员,主管部门为企业管理部。(12)行政保卫系统: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消防和保卫人员,主管部门为行政保卫部。(13)劳务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劳务管理人员,主管部门为劳务管理部。3.各业务系统成立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5-7人组成,并通过业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属于多部门组成的系统工作,其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分管领导但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属于本部门专业系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凡因人员中途变化超过一半时,应及时增选。各系统工作委员会人员的变动要及时向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4.各业务系统的人员聘任和管理程序:(1)各业务系统工作人员是以公司机关各专业业务归属所在部(室)为单位,定编定员定职为依据,通过自荐、推荐、招标选聘、岗位竞举等方式。
2(2)各业务系统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解聘按《业务工作手册》规定内容实施。二、职责和权限1.公司业务系统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制定公司业务系统化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各业务系统的业务组织、协调、考核等工作,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宏观指导。(3)协调业务系统的内外关系,仲裁有关争议和纠纷。(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业务系统化管理中的重大问题。2.各业务系统工作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责:(1)制定本业务系统管理的实施细则、计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本系统业务人员的注册、业绩考核、业务培训、岗位资质及职称管理工作等。(3)负责本系统业务人员岗位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完成公司业务系统委员会部署的工作。(4)根据编制设岗标准,向项目经理部等用人单位推荐输送合格的系统业务人员。(5)接收用人单位退回本系统业务人员并妥善安置。(6)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系统内的重要问题。(7)维护本系统业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参与公司业务系统化管理的重大问题的决策。(8)接受公司的其它业务管理。
33.各业务系统工作人员行使以下职责:(1)根据各业务系统管理的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岗位业务的管理,对上编制呈送报表和资料,对下行使业务指导权。(2)严格遵守本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机关和本业务系统内所组成的各项活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指标。(3)根据工程项目经理部等基层各单位及业务系统管理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系统的现场业务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业务报表及相关资料。(4)严格执行《聘任合同书》、《聘用合同书》、《上岗合同书》和《工作目标责任》,基层系统业务人员还要向用人单位按时如数地缴纳责任抵押金,并自觉接受本系统民主管理委员会和用人单位的“双重考核”。三、业务系统的管理与考核1.各业务系统在及时、全面完成本系统工作的同时,应积极、主动地履行其对相关业务系统的协作关系。2.业务系统管理的考核,由业务系统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各业务系统实行年中、年末全面考核。考核分五部分按百分计算。(1)子系统纵向业务工作质量考评20分。各子系统按行政职责划分和协作分工完成情况先自我评定。(2)业务协作考评15分。结合业务协作内容和要求,由相关的系统给予考核打分,按协作关系没有及时提供协作内容的,没完成一项扣5分。(3)领导纵向考评20分。
4(4)基层逆向考评20分。(5)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专项考核25分。3.对各系统的考核工作,由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公司业务系统管理委员会审定,然后在《城建一公司通讯》上或以其它形式公布结果。4.对全年综合考评获首位或末位的,经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可给予该系统工作委员会成员一次性2000-5000元奖励或处罚,对系统工作人员人均奖、罚按200元为标准。四、系统业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业务系统人员同时受系统和使用单位的考核。每半年系统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对系统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并与用人单位考核相结合,以各50%的比率得出总考核分,年终在各季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并与基层单位系统业务人员缴纳的岗位责任抵押金兑现直接挂钩,以保证各系统业务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其“服务员”、“监督员”、“信息员”的作用。2.在业务系统的考核中,应从定性、定量两方面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及标准如下:(1)定性考核(20分)工作态度考核(10分):能够按时参加本业务系统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及时、较好地完成业务系统交办的各项工作者为满分,无故不到会者缺席一次扣1.5分。对业务系统交办的各项工作视其完成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酌情增减分。业务素质考核(10分):业务系统人员能否真正发挥其“服务员”、“监督员”、“信息员”
5的作用与其工作责任心、业务水平等密切相关。因此考核应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运行是否交圈,信息传递反馈是否及时,管理上是否有明显漏洞等相结合,由各业务系统自行掌握,进行综合考评。(2)定量考核(80分)定量考核内容、标准及各项应得分由各系统依据本系统的业务工作内容和性质制定具体办法。3.用人单位对各业务系统人员的半年考核,按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安排实施。考核结果报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4.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采取双挂钩方法:(1)用人单位对其考核结果可列入经济责任制一并同本人效益岗位工资或承包兑现直接挂钩;(2)业务系统年度考核结果同本人抵押金挂钩,凡高于90分可作为评比先进的条件,低于80分的按其差额比例扣减抵押金,低于60分时解除系统聘用合同书,由人才市场按有关规定安置。5.业务系统人员如因主、客观条件造成难以正常工作时,应予以解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系统工作委员会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解聘工作:(1)聘用期满,公司与业务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2)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除按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外,经系统工作委员会决定可予以解聘;(3)连续两年考评未达到系统管理标准或年考评低于60分的;(4)因伤、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正常坚持工作;(5)本人辞职、被公司除名、开除及调离业务系统的人员。五、系统业务人员人才储备基金1.公司建立人才储备基金,各单位均按年度实发工资总额5%
6上缴费用。2.人才储备基金由公司劳动人事管理部统一掌握使用,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人才储备基金的开支范围:(1)业务系统储备人员的岗位工资按公司有关工资管理文件执行。(2)业务系统储备人员在未上岗期间的医药费等。(3)业务系统储备人员所需的教育经费。(4)其它需开支的费用。六、业务系统其他日常管理工作1.各业务系统的人员变化,应及时将其名单及单位、时间等基本情况报告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劳动人事管理部,年考核人数均按办公室和劳动人事管理部认定的在岗人数为准。2.从非管理岗位进入业务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先试用考察,后视情况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各系统、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考察、聘用、考核、解聘及内部流动的工作程序办事,用人单位凡是未按规定私自聘用跨系统人员,或未履行聘用手续而执行岗薪工资的,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经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必要的行政或经济处罚。3.业务系统工作人员与系统、用人单位和公司人才市场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协商未成时,可按以下原则处理:(1)用人单位和业务系统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时,由本系统按规定调解。否则,由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裁定。(2)各业务系统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由公司分管系统工作的领导调解,否则,由公司业务系统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裁定。
7(3)各业务系统、用人单位同人才市场管理职能部门发生纠纷时,由公司业务系统管理委员会主任裁定。以上裁定一经生效,双方必须执行,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七、公司系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本办法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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