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分离办法-政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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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分离办法/政府规章制度经县农业局和县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提交市、省级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四、聘任工作要求和程序(一)科学设岗。按县职改办核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明确岗位条件、职务名称和工作职责。(二)职务聘任。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高级15%、中级50%。超过结构比例的职务,应在本单位内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未超过结构比例的职务,是否通过竞争上岗,由单位自主决定。1、聘任

2、的范围对象:局属所有专业技术人员。2、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全面履行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3、下列人员在前一任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局审核、县职改办核准,可不占结构比例直接予以聘任: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省劳动模范;在管理期内的市、县拔尖人才;工龄满30年或者距离退休3年内的人员。第3页4、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处分期间或下

3、一聘期不能聘任同级职务: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在任期内受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触犯刑律的以及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为了缓解聘任工作的压力,自20**年至20**年暂设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凡20**年及以前已经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上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低聘。20**年及以后新取得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数多于该职务设岗未聘数,必须实行竞争上岗。过渡期结束后,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在核定结构比例内全部实

4、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三)竞争上岗的一般步骤1、建立聘任工作小组和制定聘任方案。建立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竞争上岗工作。聘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局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名单。聘任工作小组成员确定后,拟定竞争上岗方案。2、公布岗位。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方案与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3、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聘任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4、经聘任工作小组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要通过测试、答辩、述职等形式进行公开竞争测评。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测评结

5、果并结合考核情况,将应聘人员排出名次,确定拟聘任人员。5、公示聘任人员名单,颁发聘书。在竞争上岗过程中,要重品行、重业绩、重能力,要以专业评估作为基础,以前一任期的履职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规范操作。第3页6、在聘期内,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本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按有关规定,予以聘任;结构比例不许可的,要待下届聘期参加竞争上岗后,方可办理聘任手续。五、职务聘任与工资专业技术人员按其所聘任职务确定工资待遇。新工资标准从聘任的次月起执行。聘期内被解除聘约的人员

6、不得执行原职务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并执行工资标准。六、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施行。二OOx年七月三十日农业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分离办法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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