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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吴邦国批示强调切实改进我国食品安全状况 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4日在北京举行,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这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开展对该法的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政府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希望检查组精心准备,突出重点,深入基层,扎实工作,特别是要针对2009年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全面深入地了解有关情况,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改进我国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安全工作.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安排了执法检查.但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特别是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暴露出的问题,表明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必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检查监督。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兆国强调,食品安全是人们普遍重视和关心的问题。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王兆国指出,食品安全法是跨越了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通过的。它的颁布实施,充分反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出台这部涉及民生问题法律的慎重态度,以及积极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决心和信心。广大人民群众对制定食品安全法非常关心,对能否有效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切实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更加关注.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担任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路甬祥在会上部署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他说,这次检查将在全面了解和评估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上次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这次检查将突出五个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五是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吴邦国批示强调切实改进我国食品安全状况 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4日在北京举行,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这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开展对该法的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政府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希望检查组精心准备,突出重点,深入基层,扎实工作,特别是要针对2009年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全面深入地了解有关情况,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改进我国食品安全状况,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安全工作.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安排了执法检查.但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特别是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暴露出的问题,表明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必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检查监督。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兆国强调,食品安全是人们普遍重视和关心的问题。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王兆国指出,食品安全法是跨越了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通过的。它的颁布实施,充分反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出台这部涉及民生问题法律的慎重态度,以及积极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决心和信心。广大人民群众对制定食品安全法非常关心,对能否有效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切实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更加关注.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担任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路甬祥在会上部署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他说,这次检查将在全面了解和评估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上次执法检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这次检查将突出五个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五是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2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分为4个小组,于今年4月至6月赴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湖北、四川、陕西等地开展检查,并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等出席会议。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主持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介绍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提交了书面汇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农业实现了主要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年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我国粮食的年均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0。4吨以上。肉、蛋、乳制品、水产品和水果、蔬菜的人均 消费量都有了快速的增长,摆脱了长期困扰我国的食物短缺问题.
3尽管我国的食品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取得突出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目前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重大食品(物)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假冒伪劣食品屡打不止、屡禁不止。这些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心理,引起了相当程度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国际上流行“对食物短缺的担忧已被对食品的安全恐惧代替"这一说 法在我国有一定程度的体现。食品安全问题已为举国关注,成为百姓日常议论和关切的话题,如果上述问 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将会对人民的体质健康、整体生活水平、稳定健康的心态以及食品工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都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食品安全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切实研究食品不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其原因,采取积 极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构筑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体系,逐步消除食品的不安全因素,为广大消费者 提供安全、卫生、营养、方便和种类齐全的食品,逐步满足消费者丰富多彩的需求。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在我国曾发生两起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至今还让人心有余悸。一起是1988年初在上海发生的因市民 食用受到污染的毛蚶而爆发的甲肝大流行事件,当时患者达31万例,造成不少人员死亡,上海市民出行(指到外地)受到限制,食品出口遭到退回,经济损失惨重。另一起是1997年12月发生在香港的禽流感,该事件对我国禽肉的出口影响很大。近年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频频发生,其数量和危害程度呈日益上升的趋势。如2001年发生在浙江省的白砂糖中添加“吊白块”案件;重庆市“毛发水”酱油案件;广东省劣质大米案件;江西省河豚鱼中毒案件;内蒙古死因不明羊肉案件;天津市输液瓶灌装酱油案件;江西省病死猪肉加工食品案件;重庆市非法加工伪劣食品案件;广西省“吊白块”粉丝等性质较为恶劣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另有广东省中山市78人因食用残留有甲胺磷农药的“蔬菜”而食物中毒案件;因食用含有“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的猪肉,致使杭州市60多人食物中毒和广东省信谊县百余人食物中毒案件;青海西宁铁路一中学生集体食堂和北京某小学集体食堂因加工和贮藏过程中食品卫生控制措施不当,分别造成195名中学生和100多名小学生食物中毒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此外,涉及到因假酒、农药残留、食品或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导致人员死亡和大批人员集体住院的事件时有发生.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涉及的总人数为2~4万人,但这一数字尚不 到实际发生数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人数大约为20~40万人. 二、引发食品不安全的因素 1.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 由于多施和不按规定要求滥用农药,我国每年因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是蔬菜中残 留的有机磷中毒。蔬菜中残留的有机磷被人体吸收后,通过血液输送到全身各个脏器,其中毒症状主要表 现为出汗、肌肉颤动、心跳加快、瞳孔缩小等,严重的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失常.我国农产品中有机磷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 我国每年大量、超量或不合理地施用化肥于农作物上,使化肥在土壤中的残留量越来越重,化肥施用不当、滥用化肥生产的蔬菜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并不亚于蔬菜中残留的农药。硝酸盐本身并没有毒,但在人的口腔和胃肠中会在细菌的作用下还原为亚硝酸盐。当亚硝酸盐大量聚集则可能引起中毒,长期摄入,可诱发消化道系统癌变,如胃癌、肠癌。流行病学实验已经证明,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与食品中固有的胺类化合物是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物质,亚硝胺的诱癌时间随人体摄入量增多而缩短。 2.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 为了预防和治疗家禽、畜和水产品患病而大量使用抗生素、磺胺类等化学药物,往往造成药物残留于动物组织中。兽药残留既包括原药,也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在食品中由于药物本身的副反应或耐药性细菌种群的增长,将增加潜在健康安全问题。目前氯霉素等抗生素兽药残留量是欧盟各国对我国出口肉食品检验检疫的重点.近年,在我国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兴奋剂可以使禽、畜产生足够的瘦肉而被大量使用,从而使更多食用残留有“瘦肉精”食品的消费者引起中毒反应,严重者甚至死亡 。 3.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污染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非常严重,它属于化学污染的范畴,人们较早就对食品的重金属污染 问题加以重视。据分析,重金属污染以镉污染较为严重,其次是汞、铅等,污染物多为粮食作物,非金属 砷的污染也不可忽视.多数金属在体内有蓄积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可能还会有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的潜在危害。目前,我国儿童铅污染较为严重。 4.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食品加工用的添加剂品种及其用量和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超量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曾有在面粉中超限量5倍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超标量20多倍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的化学合成甜味剂等等。 5。毒素污染 毒素污染是目前极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毒素主要来源于自然界,如贝类毒素和真菌毒素。贝类毒素不易被加热所破坏,所以其危害性是相当大的。我国浙江、福建、广东等地曾多次发生贝类中毒,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病、唇舌麻木、肢端麻痹、头晕恶心、胸闷乏力等,部分病人伴有低烧,重症者则昏迷、呼吸困难,最后因呼吸衰竭窒息而死亡。导致中毒的是一蚶子、花蛤、香螺、织纹螺等常食用的贝类。真菌存在于大多数的农产品中,真菌毒素直接或间接进入食物链导致动植物食品受到毒素污染。在众多的真菌毒素中,黄曲霉毒素是众所周知的最危险的毒素之一,是一种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常存在于花生、坚果等粮油类食品及其制品中,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毒大米”事件,即为黄曲霉毒素污染。 6.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 在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体身体有害)。例如:使馒头、包子增白用二氧化硫;使大米、饼干增亮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等等. 7.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 加工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如:用病死畜禽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食品等. 8.假冒伪劣食品 近年来假冒伪劣食品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肆意横行。如:用化学合成物质掺兑的酱油、食醋;粗制滥造的饮料、冷食品;水果表面用染料涂色;用工业酒精制造假酒、甲醇假冒白酒等. 9.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 食品的原料和加工程度决定了它具备一定的微生物生长条件,食品加工制造过程和包装储运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我国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大多由微生物引起.在我国,易造成食物中毒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有: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每年都有发生,尤其在气温较高的夏、秋季节更容易发生。 10。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 食品基本都以动植物生物组织作为主要成分.这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和生物变化 ,产生各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比如变质的鲜奶、酸奶、鲜肉,超过保质期的糕点、果汁饮料等. 11.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 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同样带来了安全性问题。如今,转基因食品早已摆上了人们的餐桌,比如人们大量食用的番茄、甜椒,大豆粉、大豆油等大豆制品。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 ,但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目前人们所担忧的是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转基因产品是否对人体无毒、无副作用,转基因产品与非转基因产品是否“实质等同"无显著差异。 从国内外对转基因生物的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潜在危险: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 (标记基因);可能产生过敏综合症;可能对人类有毒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对人类和人体存在未 知的危害. 三、措施与希望 不过我们欣慰地看到,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食品安全的严重性,在2002年3月5日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打危害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2002年参加“两会"的代表把农产品的安全质量问题列为当今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第四大问题,提出结合当前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食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党的十六大,又把“健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写进了报告.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2001年4月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到2005年底实现在大中城市、旅游地区的蔬菜、水果、茶叶及特色鲜食农产品、出口基 地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基本得到控制;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10年,逐步实现我国主要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整体迈入小康社会,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与环境健康意识的 普及,导致市场对农产品的健康化、无害化要求愈来愈高。在可持续发展的支配下,作为一种消费趋势,绿色农产品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可持续农业的发展,生态农业、安全食品与回归自然的将是新的消费趋势,生态农业的发展将以绿色农产品为载体,绿色农产品生产必须以生态农业为技术保障,绿色产业将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地位日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 我们坚信,增强全民族的食品安全意识,倡导科学合理的消费,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加 大食品安全的科技投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实行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从土地到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