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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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四十一:关于奖金、年薪、红利与股票收益的选择——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的税收筹划一、案例背景(一)公司概况某大型电器上市国有企业占有其本行业市场份额的60%以上,经营范围覆盖全国各地。该国企不但有国家产业政策扶持,而且在国范围内拥有技术上的优势。因此其公司效益很好。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2000年公司上市之初股票价格为2元,如今股价每年稳步提高,目前15元/股,预计3年后股票价值将上涨到30元/股。公司实行垂直管理,各地区分公司由总公司委派或聘任产品营销管理专家参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标准年薪50万元。

2、其中部分人员由公司原领导直接担任;部分是某知名高校该专业教授;部分是某事务所高级营销策划人员。该大型电器上市国有企业与各分区子公司的报酬支付方法各不相同,一般有工资+奖金;年薪制;工资+红利;实施股票期权等。(二)问题提出该大型电器上市国有企业的支付方案是按照年薪制支付。但是聘任的教授在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股票上市等情况深入了解后,主动提出希望可以用股票期权的办法支付50万元年薪。并简单解释了其中的税收负担及实际收益的好处,企业认为这一提议很有意义,于是要求进行税收负担水平测算。二、案例解析。(一)筹划思路与

3、方法:比较各种支付方式的税收负担:1、工资+奖金模式;年薪50万,参考案例“年终奖的税收筹划”,应该把年终一次性奖金设置为24万,故工资模式为50万=21667×12+。每月应缴纳(21667—1600)×25%—1375=3637元×15%—125=35875元共缴纳:3637×12+35875=79519元。[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其中第二条: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4、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a.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

5、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b.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c、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d、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年薪制;税负:[(/12

6、—1600)×30%—3375]×12=元[政策依据:国税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规定:对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800元(2006年的新办法为1600元)的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

7、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3、发放工资+红利;由税法条文可知,发放红利的实际征税税率应该是20%×50%=10%;因此最佳的月工资发放额应该是平均税率为10%的上限工资4100元,故50万元=4100×12+;每月应缴纳税款(4100—1600)×15%-125=250元;红利税金×10%=45080元;共缴纳税金250×12+45080=48080元。[政策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

8、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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