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激励的税收筹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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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激励的税收筹划就一般情况而言,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其承担的工作压力大,所取得的收入回报也应当高。作为人力资源经理应当如何设计这些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呢?这里我们举例来进行具体分析。  李生华是长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的经营部经理,也是公司的股东、业务骨干,公司计划2008年支付其100万元的报酬(企业所得税税率33%)。对于这笔收入,应该如何发放,税收成本才最低呢?筹划思路  就一般情况而言,存在五种支付方案:  第一种方式  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具体发放方法是平时每月发工资83333.33元。由于980800元已超过计税工资,该公司要调增所得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  980800×33%=323664(元)  李生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83333.33-1600)×40%-10375]×12=267820(元)  发放这100万元的工资,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税金合计为591484元。  第二种方式  实行年薪制,年薪100万元(不包括其他福利)。  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980800×33%=323664(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000000×40%-1037

3、5=389625(元)4  发放这100万元的工资和奖金后,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税金合计为713289元。  第三种方式  进行股息、红利分配。平时每月发工资1600元,而将剩余的980800元以股息、红利的形式发放。  股息、红利属税后分配,企业对税后发放的980800元奖金承担的企业所得税与税前调整所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同,因此,计算时首先要倒算出980800元的税前所得额。  设980800元不含税奖金对应的含税所得额为X,则:  X-X×33%=980800(元)  X=980800÷(1-33%)=1463880.60(元)  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463880.60×33%=4

4、83080.60(元)  李生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980800×20%=196160(元)  发放这100万元的工资和奖金后,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税金合计为679240.60元。第四种方式  每月支付工资4000元,年终以0.48元/股的价格获得股票10万元股。  当时股票市价为10元/股,5年后,预计股票市场价为40元/股,且以后年度股票市价将逐年减少,经营者将在股票市价为40元/股时转让股票。当时的平均利润为8%(不负担其他福利,经营者持股期间不能分利润)。  根据股票的有关税收规定,经营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0-0.48)×10000=952000(元)  [(4000

5、-1600)×15%-125]×12+(952000÷12×35%-6375)×12=259520(元)  与此同时,取得股票期权的税前利润为:  40×100000×0.6806(折现系数)-48000(购买成本)+48000(工资收入)=2722400(元)4  第五种方式  月工资为6万元,年工资为72万元(社会平均工资为每年2万元),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分别为1.2万元(即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20%)、2.16万元、1.8万元、0.216万元,年终奖金22.624万元。  根据工资福利有关税收规定,经营者个人每月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分别为工资总额的5

6、%、2%,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为按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8%、0.5%缴纳,此四项可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60000-1000-1800-1500-180-1600)×30%-3375]×12+226240×20%-375=198485(元)  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720000+226240)×33%=312259.20(元)  公司与个人合计应缴纳所得税为510744.2元。筹划结论  对上述五种激励方式,企业和经营者应纳的所得税及经营者税后净所得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五种激励方式中以奖励股票期权最优。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其中的风险

7、是不同的。  对于企业的支出,目前的税法已经有比较全面的规定,如招待费、计税工资、广告费、宣传费和各项提留等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税法都有具体的要求,没有按规定计算的不得税前扣除。有的项目,税法要求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据实扣除,超过的部分要调增所得额,补交企业所得税。对于这个规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同样的事项可能就有不同的结果。企业在选择个人收入是税前还是税后分配时,应考虑发放金额的大小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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