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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辩证唯物主义的量变质变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的“量变质变规律”是模糊的、不精确的,至少不是普适的:毛主席在《矛盾论》中说:“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相对地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的状态.两种状态的运动都是由事物内部包含的两个矛盾着的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的。当着事物的运动在第一种状态的时候,它只有数量的变化,没有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好似静止的面貌。当着事物的运动在第二种状态的时候,它已由第一种状态中的数量的变化达到了某一个最高点,引起了统一物的分解,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显著地变化的面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的统一、团结、联合、调和、均势、相持、僵局、静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状态中所显现的面貌,而统一物的分解,团结、联合、调和、均势、相持、僵局、静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状态的破坏,变到相反的状态,便都是事物在质变状态中、在一种过程过渡到他种过程的变化中所显现的面貌.事物总是不断地由第一种状态转化为第二种状态,而矛盾的斗争则存在于两种状态中,并经过第二种状态而达到矛盾的解决。所以说,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 1。 量变、质变的含义1) 什么是量变.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叫做量变.量变阶段,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2) 什么是质变。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叫做质变。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改变.2.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1)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2) 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3) 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变化引起的质变.3。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11) 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质变,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实现的.2) 变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才能引起质变.4. 事物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下面几个例子,大多数来自教材: 1. 黑格尔用水的物态因温度变化而由液态变成固态来说明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很多教师用水的加温,使液体水变成气体水来说明量变与质变的关系: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量变的是温度,温度的量变没有引起温度的质变;第二,质变的是水,但是水分子的数量没有变化。所以引起水的质变的不是水的量变,而是温度。这个例子中量变和质变的不是同一个概念。即使我们把温度看成水的度量,那么实际情况也不是那么简单:水在常温常压下会蒸发-—温度不变的情况下由液体变为气体;水会升华——温度不变的情况下由固态水(冰)直接变成水汽;水会凝华—-温度不变的情况下直接由水汽变成冰;水还有“三相点”-—在温度为273。16K(0。01℃),压强为6.106×102帕的时候,同时保持固、液、气三态,那就是水的三相点。显然,即使把温度的变化作为量的变化,我们也无法得出量变引起质变的结论.如果把化学性质定义为质,那么上述所有情况下,水都没有发生质变。2。 鸡蛋孵出小鸡:适当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使鸡蛋逐渐变成小鸡,量变产生了质变。把温度看成是鸡蛋的度量,那么确实可以说量变引起了质变。但是观察鸡蛋质变的过程我们很容易发现,在适当的温度和一定的时间后,鸡蛋每分钟都在发生部分的质变,整个过程的质量变化不是因为温度的量变和积累引起的,这个例子更确切的说法是:温度的变化创造了质变的条件,一个鸡蛋变成一个小鸡,没有什么数量的变化,其实是局部的质变不断积累成整体质量的变化,是质变中的渐变.3. 用量变引起质变来批评笨人吃饼的观点,笨人吃了6个饼后饱了,笨人认为直接吃第6个饼就可以饱,:事实上根据经济学的“边际效应递减”原理,第一个饼对解决饥饿的作用最大(质变最大)。如果我们用沙漠中濒临渴死的人来做例子就更明显,第一、二滴水(譬如给他喝马尿),对他来讲都是甘露,喝得数量多了,反而会越因为觉得该水的“质量不好”,而不想喝了,这难道说明马尿的质量由于数量变多而变不好了?实际上这个例子说明的是“边际效应递减”(饿到饱的过程,就是递减的过程),并不能说明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24。 拆房子:随着一块块砖被拆掉,数量变化引起质量变化,最后房子变成了砖.事实上我们很清楚,整个过程中,对砖来讲,砖的数量没有变化,质量也没有变化;如果对房子来讲,拆第一块砖的时候,它的质量就发生了变化,所以房子的质变是渐变,就像鸡蛋和小鸡的例子一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我们“挖墙脚",那么只要拆掉很少的砖,房子就倒了,所以它是质量的渐变和突变的过程。在这里我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结构和序这个概念,这个例子说明结构和序是影响质变过程(渐变还是突变)的重要因素。5。 一滴水、一缸水、江、湖、海……水的数量变化,引起水的性质的变化。其实这里水的物理和化学性质都没有因为数量的变化而产生任何变化,引起变化的是另外二个概念——一个是对量的定义。也就是数量慢慢变大后,描述数量的单位变化了,由滴、缸、湖……逐级变化。另一个是局部相加不等于整体!矛盾的本质是局部与整体的矛盾,而不是数量与质量的矛盾。6. 癌变也是一个经常被用来说明量变到质变的例子。事实上癌变有两个过程,第一个是正常的细胞突变成癌细胞,一般也要经过几代突变完成,这是个质变的过程,一个正常的细胞突变成一个癌细胞,没有量变;癌细胞恶性分裂增长,这是个癌细胞数量变化的过程,癌细胞本身没有质量变化。一个正常细胞突变成一个癌细胞,这个例子说明,质变可以不引起量变。7. 《荀子·劝学》“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也是被很多教师用来作为说明量变和质变关系的教材的.还有用不断增加的小麦颗粒成堆、或者不断掉头发变秃顶(或马尾拔毛变秃尾马)……等。这些例子中说到的对象,确实发生了数量的变化,但是这些对象都没有发生质量的变化,变化的是我们对数量的定义,譬如粒与堆、秃顶与不秃顶……也就是个别与群的关系,这里关于“堆”或“秃顶”的定义都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所以我们很容易看到,本质上这些例子只不过说明了“积少成多”(或减多为少)的道理,决不是量变到质变的概念。8。 还有把“千里长堤溃于一穴”作为例子的。事实上这个例子更能暴露“量变质变”规律的内在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堤是钢筋水泥做的,那么即使有一个洞,也不会引起整条长堤的崩溃;如果这只是条干枯河流的堤,一个洞也不会引起长堤崩溃;如果这个洞在堤中水面的上面,也不会引起长堤的崩溃……所以引起长堤崩溃的主要因素不是一个洞,而是水的压力和流水对泥沙的冲刷,排除这个因素,这里的量变根本无法引起质变。拆楼倒塌的例子中,起关键作用的也是重力,而重力本身也没有发生量变或质变……这种忽略其他因素,只是简单的把数量与质量对立统一成一个规律的做法,恰恰反映了一分为二方法的局限性。世界上的事物互相都是联系的,用静态割裂的办法对事物的变化做简单的一分为二分析,就像对天体的三体运动分别进行一分为二分析一样,是注定要出错的.9。 太阳中的氢元素不断“燃烧”(氢核聚变成氦),引起氢元素的数量不断减少,氦元素的数量不断增加,太阳最终发生质变——不再燃烧.这个例子的前半段说明了质变引起量变,后半段说明了量变引起质变。
310.元素的衰变:元素由于内在的原因,在没有温度压力等变化的情况下,不断衰变成另一种元素。这里我们只看到质变,没有量变.要说有量变,那就是质变引起这种元素的量不断减少,新元素的量不断增加。这也是个质变引起量变的例子。11.温度计里的水银柱不断变化(体积变化),却没有质变发生;浴缸里的水放多放少,浴缸和水都没有质变.这是量变没有质变的例子。12.正反粒子的湮没,是质变与量变同时发生的例子。13。过失杀人,好人成了罪犯;被雷击中,好端端的树成了死树。这些例子说明质变也可能由随机因素引起,没有量变作为前提。 综合这些例子我们就明白,所谓“量变与质变"的对立统一规律,实际上是模糊的、不精确的、错误的,至少是不具有普适性的,因为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引起两边、量变不引起质变、质变不引起量变的现象都是普遍存在的。引起质变的原因,可以是内因、也可以是外因;引起质变的时机,可以是确定性的或有规律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或随机的.所以量变质变规律至少不是普适的. 我们再从理论上来分析一下: 根据辩证法的对立统一法则: 质与量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其中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量是茅盾的次要方面.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矛盾的两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互相转换,也就是质变也可以引起量变。而量变质变规律却否定了这种转换,规定只有量变才能引起质变,这种单向性,显然与对立统一规律有悖。
4事物组成的矛盾中,总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质与量这对矛盾中,质是内因,是内容,量是外因,是形式。但是内因或内容的变化不一定都由外因或形式的变化引起;内因和内容的变化也不一定引起外因和形式的变化.而量变质变规律却规定,只有外因变化或形式的变化才能引起内因或内容的变化,两者显然有悖.如果说内因和外因、内容和形式的说法不能用于分析量变质变规律,那么“一切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一切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任何矛盾都可分为内因与外因”的三个说法中,至少有一个是错了,或者没有普适性.所以量变与质变规律规定的单向性(只有量变才能引起质变),实际上违背了辩证法,是使这三种说法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 如果我们对非线性系统比较熟悉,从系统论角度来分析,就很简单: 假定量变质变规律成立. 它的普适性,说明它适用于一切系统-—简单的、复杂的、开放的、封闭的、孤立的……系统,也就是不排除非线性系统。 它适用的是发生质变的范畴(不发生质变不在它考察的范围)。 非线性系统中影响质变的因素是偶合不是线性叠加,所以发生质变的规律呈浑沌规律,这些系统中,往往连量与质的概念都可能呈浑沌状态,所以这个规律不适用于非线性系统。 用非线性思维方式直接分析这个定律的内在思维本质就更清楚: 量变质变规律规定,“只有量变才能引起质变”和“由于量变才引起质变”,它的思维的内在本质就是单向性(确定性)和因果性,这与复杂系统、浑沌系统的非单向性、不确定性有内在本质的矛盾。所以它不适用于非线性系统。 因此就非线性系统而言,至少这个规律没有普适性,除非你能证明世界上没有非线性系统、没有随机系统和随机现象,或者它们不会发生质变。
5我们真要研究质量变化的规律,关键是掌握质变的渐变和突变,相应的学科是突变论、协同学、耗散结构理论……等。需要强调的是,几乎所有的教师还在依照现在的教科书,在向我们的下一代灌输那些模糊、不精确、错误的量变质变规律,我们必须尽快改变这个现状! 供大家参考。 谢谢! 商与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