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077862
大小:89.29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3-05
《成功大学规划与设计学院教学特优教师遴选委员会设置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國立成功大學規劃與設計學院教學特優教師遴選委員會設置及遴選要點93年11月08日(93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制訂通過94年12月20日(94學年度)第二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97年1月2日(96學年度)第二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一為鼓勵規劃與設計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教師專心致力於教學,以提高教學效果與品質,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教學特優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訂定本要點。二教學特優教師係指在本院任教滿三年(含)以上,品德優良之專任及專案教師,熱心教學堪為表率者。三本院推薦本校特優教師獎項分為「教學傑出」及「教學優良」獎
2、二類。其中「教學傑出」以全院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百分之一為原則,「教學優良」獎以全院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百分之四為原則。由學校按本院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比例分配,比例分配涉及小數時,採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計算之,小數部分採逐年累計後使用,但本院亦得先行借用,並於次年扣回超過部分。得獎者,頒予獎狀並公開表揚,其中「教學傑出」每年由校另頒獎金12萬元,獎助3年,「教學優良」頒予一次獎金3萬元,經費來源可從校務基金自籌款或由邁向頂尖大學計劃項下支應。四教學特優教師之遴選每學年辦理乙次,於每學年三月底前由本院通知各
3、系提出申請。遴選過程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各系(所)以兩種方式進行,第一種方式為學生問卷調查,由本院製作統一問卷格式,並分送各系(所)辦理。第二種方式為參考學校所進行之教學意見調查表。各系(所)應設遴選小組,參酌問卷調查及教學意見調查結果,遴選出教師若干名(全系(所)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百分之十為原則),並於期限內將候選人名單,連同推薦書與相關資料送院教學特優教師遴選委員會複選。各系(所)以前項兩種方式如無法選出足夠候選人,或因其他特殊情況,得簽經院長同意後,僅採其中一種方式進行,其選出教師人數以全系(
4、所)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百分之十以內為限。第二階段由本院就第一階段兩種方式遴選出之教師,參考學生問卷調查及教學意見調查之統計數據,並斟酌其歷年來教學成果與其他相關資料,合併進行複選。複選結果於每年六月底前推薦教務處辦理頒獎事宜。五院教學特優教師遴選委員會由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及三系主任組成之,院長為召集人。遴選委員會開會時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始可開議,並須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同意,始可議決。六本院教學特優教師遴選委員會得就各系遴選小組推薦之候選人選出院教學1優良教師予以獎勵,院教學優良教師獎勵名額每
5、年最多不超過本院教師人數百分之十。當選之教師各頒獎牌壹面及教學獎勵金參萬元,並選擇適當公開場合頒發。同時鐫名於本院教學特優教師名錄,以資表揚。七「教學傑出」獎一次核予三年,獲獎者自獲獎當學年起三年內不再推薦;獲「教學優良」獎隔年不再重複推薦。取得教授資格後二次獲頒「教學傑出」獎者,視為終身教學傑出,嗣後不再推薦。八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並報請學校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2國立成功大學規劃與設計學院教學特優教師遴選委員會設置及遴選要點修正對照表原要點(94.12.20通過)修正後(97.1.2通過)說
6、明國立成功大學規劃與設計學院國立成功大學規劃與設計學院教學特優教依校遴選要點第教學特優教師獎勵與遴選要點師遴選委員會設置及遴選要點六條修正二教學特優教師係指在本院二教學特優教師係指在本院任教滿三年依校遴選要點第任教滿三年(含)以上,品德(含)以上,品德優良之專任及專案教二條修正,增加專優良之專任授課教師,熱心師,熱心教學堪為表率者。案教師並僅以熱教學及指導學生學業與生活心教學考量。著有成效,堪為表率者。三本院各系推薦教學特優教三本院推薦本校特優教師獎項分為「教學依校遴選要點第師候選人之人數,以該系專傑出
7、」及「教學優良」獎二類。其中「教三條修正。修改獎任教師人數為基礎計算,先學傑出」以全院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百項及推薦比率。院由各系依教師近三年(含)分之一為原則,「教學優良」獎以全院推薦校者即為校之教學表現依本院規定之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百分之四為原之「教學傑出」或要點於每學年三月底前將則。由學校按本院專任及專案教師人數「教學優良」教候選人名單連同其推薦書比例分配,比例分配涉及小數時,採小師。與有關資料向本院推薦。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計算之,小數部系推薦教師名額以該系教分採逐年累計後使用,但本院亦得先行師
8、人數之百分之十五(小數借用,並於次年扣回超過部分。得獎遞進為整數)為原則。者,頒予獎狀並公開表揚,其中「教學傑出」每年由校另頒獎金12萬元,獎助3年,「教學優良」頒予一次獎金3萬元,經費來源可從校務基金自籌款或由邁向頂尖大學計劃項下支應。四教學特優教師之遴選每學四教學特優教師之遴選每學年辦理乙依校遴選要點第年辦理乙次,於每學年一月次,於每學年三月底前由本院通知各系三條及第五條修底前由本院通知各系提出提出申請。遴選過程分兩階段進行,第正。增加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